比“医闹”更可怕的“债闹” 已形成灰色产业链
近年来,跟“医闹”“校闹”等行为类似的“债闹”,即有履行债务能力却积极、恶意地逃避债务的行为,因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越来越成为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2月15日,据媒体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面深化破产制度综合改革,探索健全反破产欺诈机制,打击逃废债等行为。重庆也将强化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探索个人破产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非法金融活动等严重违法行为。
深圳和重庆的措施是有的放矢且正当其时。相关专家指出,债闹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债务人通过伪造病历证明、贫困证明、编造艰难处境,甚至恶意投诉金融机构、助贷平台或催收人员等方式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二是各类地下“反催收”组织打着能为债务人减免债务的幌子,向债务人传授减免息差、延期还款“技巧”,教唆、煽动其主动逃避债务,甚至以违法手段拒绝偿还债款,并借此牟利的行为。
而且,和“医闹”等大多是个人行为不同,债闹行为已形成灰色产业链,社会危害更广泛。据媒体相关报道,从材料伪造到代理投诉,再到反催收服务,都有分工不同的人员予以协助完成。比如,通过伪造失业证明、隔离证明、困难证明、死亡证明等用于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消除逾期记录、减免还款金额、征信修复等目的。
债闹行为严重损害出借人利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加剧了金融风险扩散,并且破坏了相关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对社会稳定和诚信风气造成恶劣影响。作为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债闹,会被以金融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第五百七十八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第三百一十四条都对惩治债闹行为列出明确法律依据。
除了深圳和重庆,近年来多个国家机关也对债闹展开治理,例如,2021年3月,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公开表示,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推动200多家机构接入各类征信系统,加强对“反催收联盟”等违法违规网络群组的治理。8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称,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逃废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