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家级金融开放政策启动 临港“9+4”新政落地
“金融30条”落地实施两年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再迎新一轮国家级金融开放政策。
2月14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启动,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和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由此落地实施。
“此次试点仅在全国4个特殊区域开展,部分试点政策在临港新片区又进一步降低了试点门槛,这充分彰显了临港新片区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优势和作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党工委副书记袁国华说。
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拓宽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贸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4个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试点旨在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开放监管能力、探索“更开放更安全”的外汇管理机制积累经验。
1月28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推出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和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
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包括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包括两方面,一是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二是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上港集团董事长顾金山表示,2021年9月,上港集团以色列海法新港正式建成开港,集团跨境业务和新业务持续增长,结售汇、跨境融资、汇率风险对冲等外汇管理方面的业务需求越来越迫切。新片区内开展的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为上港集团各项业务提供了保障。
“上港集团2022年的投资项目还是比较多的,政策对我们加快一带一路建设带来非常便捷灵活的投资策略。”上港集团资产财务部总经理郭立仲表示,此次改革试点将会使企业投融资更加便利化,企业经营活动更灵活。特别是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的试点,跨境放款额度的提高,简化了账户结构,实行一定额度内的意愿购汇等等,进一步拓宽了集团的融资渠道。
比如,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的规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高到0.8倍。“这意味着我们的放款规模可以提高到400亿元左右。”郭立仲说。
此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的开展,也进一步便利了上港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丰富了汇率风险管理手段,可以有效降低境内外融资成本,提高整体效率。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行长马云岚表示,试点政策提高了企业运营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
比如,一家美资集成电路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免开结汇待支付账户,企业账户得以简化,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后续还可以通过中行网上银行完成结汇所得资金的对外支付,降低了企业账户管理成本,有效提升支付时效。
金融监管与国际规则接轨
2022年是浦东引领区与临港新片区两大国家战略叠加后的第一个施工年,也是临港新片区努力实现“三年大变样”的决战决胜之年。
袁国华表示,本次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进一步实现了金融监管与国际规则的接轨,为临港新片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注入了强劲动能。
2022年,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以上。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金贸处副处长张霄虹表示,试点政策的落地实施,从制度上为临港新片区落实特殊功能定位,布局新兴产业集群提供助力与保障。
比如经常项下优质企业凭指令支付、银行自主决定新型国际贸易业务单证审核、允许单一客户办理货物贸易项下净额轧差结算等政策,进一步助力新片区全面提升洋山特殊综保区离岸贸易、高端航运、保税研发制造等特殊经济功能,不断推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而资本项下试点政策则助力新片区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比如升级版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一方面有利于跨国企业集团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提高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便利境内外资金融通,另一方面有利于临港新片区打造总部经济高地,推动跨国公司全球或区域性资金管理中心建成。
当天,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12家试点银行代表与重点客户签署了试点项目启动合作书。袁国华表示,下一步,新片区管委会将与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共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推动改革试点“又快又稳”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