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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轩”创始人炮轰香奈儿被质疑“碰瓷” 律师称评价竞争对手应以事实为依据

时间:2022-01-10 11:26:20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月10日讯(记者 贾玉静)1月3日,国产护肤品牌“林清轩”创始人孙来春的一则长文登上微博热搜。孙来春在文中指出,香奈儿最新推出红山茶护肤品系列,是“有预谋的杀进林清轩耕耘数十年的红山茶花护肤领域”,同时斥责香奈儿挖走其多位一线员工。

“万万没有想到,在时装、饰品和香水彩妆领域占据巨大优势的法国品牌香奈儿,会在今年始出即推出红山茶护肤品。”孙来春认为,以白色茶花为其美学象征和品牌宣称的香奈儿,推出红山茶护肤品,且主打功效和林清轩提出的“修护抗初老”一样,是在“剑指林清轩”。

不仅如此,孙来春还指出,香奈儿的红山茶护肤品系列采用日本山茶花概念并取名“沙皇”并不妥当,“都是市场营销型的纸老虎。”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此表示,林清轩创始人在社交媒体上的表态,是一种非理性的哗众取宠,将正常的市场竞争转化为偏执的民粹主义情绪煽动。

“山茶花不是哪一个企业或哪一个人、甚至哪一个国家专属的植花卉,任何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都可以投入这一领域进行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如果林清轩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上有独到的差异化优势,就不会感受到竞争对手利用资金优势挖墙脚或推新品的压力。”沈萌认为,林清轩不将精力放在提升竞争优势上,而是去歇斯底里地指责叫嚣攻击竞争对手,说明自身的竞争实力有限,也说明其缺乏正常的市场经济思维。”

公开资料显示,林清轩是孙来春2003年创立的上海本土原创护肤品牌,定位山茶花焕肤修复专家,主打产品系以山茶花润肤油为代表的山茶花修复系列。

相比林清轩,在山茶花护肤概念中,香奈儿的山茶花保湿系列或许更广为人知。据悉,早在2012年,香奈儿就已推出山茶花保湿系列护肤品;2017年,香奈儿又宣布创造了首个用山茶花油滴颗粒制成的面霜,实现了工业技术突破。

2021年底,香奈儿公布了其“红山茶花”系列新品,并开始连续预热,今年1月3日,其官微首次发布“红山茶花”系列视频广告,同时邀请王一博、刘雯、张钧甯等明星担当大使,为香奈儿新品代言宣传。值得注意的是,该条微博发布仅三日,就收获了超100万条转发、1.8万评论和27.2万点赞,关注度可谓飙升。

但孙来春却认为,香奈儿品牌的主力并没有放在护肤品的科研和工厂,大部分是在各国贴牌生产的代工护肤品,更加没有林清轩万亩种植基地的原料优势。孙来春直言,欧洲和美洲本没有(红山茶花)这个品种,因而香奈儿并没有推出红山茶花护肤品的基因条件。正因如此,孙来春认定香奈儿此番战略变化是“剑指林清轩”的预谋。在他看来,这是林清轩创业以来受到最猛烈的进攻,这场保卫战,事关生死。

孙来春发声不久后,话题“林清轩创始人指责香奈儿不正当竞争”便登上热搜,随着舆论不断发酵,关于林清轩的争议也由此产生。部分网友留言“支持国货”的同时,亦有评论指出孙来春此言目的实为“营销蹭热度”,谴责其列举的林清轩员工被挖、产品主打红山茶花成分一致等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质疑孙来春“越级碰瓷”。

对此,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紫晨分析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明确列举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实施特定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侵犯商业秘密;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冯紫晨认为,香奈儿“红山茶花护肤品”可能形成了与林清轩的竞争关系,但仅仅是推出同领域产品并不能说明香奈儿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香奈儿从林清轩“挖人”一说,冯紫晨表示,在没有发生以教唆、引诱等方式泄露原用人单位商业、技术秘密的情况下,正常的劳动者更换用人单位亦不能说明新的用人单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我认为目前香奈儿并没有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冯紫晨同时指出,孙来春全文并未明确指责香奈儿有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认定其指责香奈儿不正当竞争亦有失偏颇。但孙来春在微博中表述“香奈儿品牌的主力并没有放在护肤品的科研和工厂,大部分是在各国贴牌生产的代工护肤品,更加没有林清轩万亩种植基地的原料优势;欧洲和美洲本没有这个品种,因而香奈儿并没有推出红山茶花护肤品的基因条件”的说法,若没有确凿的证据,则存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可能性。

冯紫晨表示,中国消费者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及进入WTO的20多年历练,不再会轻易崇洋媚外、妄自菲薄。同样,随着近些年网络销售的高速发展,消费者也不会被商品的某种属性所裹挟,轻易使得情绪被煽动从而产生错误判断。

“我国企业在进行宣传自身商品及针对竞争对手商品进行评价时应加强法律意识,以事实为依据,克制过于夸大的主观情绪表达,保护好自身权益以免触犯法律法规遭到处罚。”冯紫晨建议,所有商家都应遵纪守法,重视自身产品质量,合理利用互联网等宣传手段,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尊重竞争对手、尊重消费者,重视自身名誉及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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