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全球金融监管动态月刊
9月份的全球金融服务监管主要包括几个重要事项:
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方面,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了一份关于信用敏感利率的声明。该声明强调了继续向稳健的替代金融基准(无风险利率)过渡的重要性,以减轻包括USDLIBOR在内的LIBOR停止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指出要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香港金管局向储值工具(SVF)持牌人发布通函,分享其在最近对持牌人对预付卡业务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控制的专题审查中确定的主要观察结果。审查是对2019年7月发布的SVF部门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ML/TF)风险评估的后续行动,重点关注ML/TF风险可能较高的领域,并评估相关AML/CFT系统的有效性以降低此类风险。审查范围包括管理监督、合规职能、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控、名称筛选以及在高风险情况下加强尽职调查。
COVID-19措施方面,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提出了一项新规则,旨在通过提高贷款市场的透明度来帮助小企业获得所需和应得的信贷。根据该提案,贷方将被要求报告申请和延期的小企业信贷的数量和类型、小企业信贷申请人的人口统计信息以及所提供信贷价格的关键要素。香港政府宣布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计划下的支援措施,包括“八成信贷担保产品”、“九成信贷担保产品”以及“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的还息不还本安排,将由最多18个月增加至最多24个月,还息不还本安排的申请期,也一并延长至2022年6月底。欧盟委员会对欧盟保险规则(即偿付能力II)进行了全面审查,以便保险公司可以扩大对欧洲从COVID-19大流行中复苏的长期投资。该审查的目的是使保险和再保险(即保险公司的保险)部门更具弹性,以便能够抵御未来的危机并更好地保护投保人。
气候风险方面,美国财政部宣布,为响应总统于2021年5月关于气候变化的行政命令,联邦保险办公室(FIO)正在就保险业与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公开征求意见。欧洲审计院(ECA)发布了一份关于可持续金融的报告,呼吁欧盟采取更加一致的行动,将金融导向可持续投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成立了一个可持续发展小组,将指导MAS的可持续发展工作,并帮助MAS建立更深层次的能力。
数据与技术方面,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了一份报告,其中列出了监管市场中介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使用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ML)的指南。报告的附件详细介绍了监管机构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以及该领域的其他指南带来的挑战。美联储、货币审计署(OCC)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发布一份指南,旨在帮助社区银行在考虑与金融科技(fintech)公司的关系时评估风险。本指南将作为社区银行的资源,用于对与金融科技公司潜在关系的尽职调查。该指南涵盖社区银行在探索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安排时可以考虑的六个尽职调查关键领域:业务经验和资格、财务状况、法律和监管合规性、风险管理和控制流程、信息安全和运营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