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虫谷》热播背后:版权卖了白菜价
来源:北京商报
摸金校尉铁三角的集结,让网剧《云南虫谷》在夏天的尾巴掀起一场追剧热潮。然而,随着剧集热度越涨越高,让幕后公司实现名利双收之时,这一切与《鬼吹灯》系列原著作者天下霸唱却似乎离得有点远,起因则在于天下霸唱早在2007年便将除专属于自己权利外的著作权都转让给其他公司,甚至自己都不能随意擅自授权使用“鬼吹灯”。此时反观盗墓题材另一位“大佬”南派三叔,则将相关版权握在自己手中,或授权他人,或自己直接操刀。两相对照之下,不禁令外界感叹天下霸唱亏大了。
商业化运作不停歇
9月13日,网剧《云南虫谷》将于这一天在VIP超前点播上线大结局,这令剧迷兴奋不已,也让剧集的热度再次攀升。
据灯塔专业版显示,截至9月13日19时,《云南虫谷》在当日灯塔热度剧集类排行榜中位于第六位,较前一日上升了一位,同时该剧累计播放量也已达到7.64亿次,并13次居于腾讯视频播放量日冠。此外据豆瓣电影显示,目前《云南虫谷》的评分为7分,四星及以上评分占比达到五成。
不仅获得较高的播放量,《云南虫谷》在商业合作上也不可小觑,这从剧中出现的广告便可见一斑,包括纽西之谜、康师傅、大众途观、娃哈哈苏打水在内的多个品牌的广告,均在剧集播出前、正剧播出后或播出过程中出现。
《云南虫谷》的商业化运作只是《鬼吹灯》IP的一角,近年来,通过对IP进行不同领域的延展与开发,《鬼吹灯》已经从小说逐渐覆盖至电影、电视剧、漫画、舞台剧、线下实景娱乐等多个领域,由此衍生出较大的商业空间。
14年前转让版权
无论是《云南虫谷》还是《鬼吹灯》IP的一番操作,基于粉丝以及市场对该作品的热衷,无疑能让背后的公司实现名利双收。然而,对于《鬼吹灯》原著小说作者天下霸唱,该IP所衍生的红利却与他没有过多的关联,这背后离不开一份14年前签订的合同。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天下霸唱与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就《鬼吹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天下霸唱将《鬼吹灯》除中国法律规定专属于天下霸唱的权利外的著作权全部授权给玄霆公司。而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当时转让费为税前150万元,同时玄霆公司承诺约定作品如前述影视改编权协议产生经济效益,将该部分影视改编所产生报酬的40%作为奖励支付给天下霸唱。
尽管这一笔钱款在14年前不是一个小数,但这份协议也让天下霸唱失去了对自己作品的掌控权,甚至自己授权使用“鬼吹灯”这一名称也存在侵权的风险。
网剧《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引发的侵权案便是佐证。该作品是由天下霸唱创作的小说改编而成,但玄霆公司徐州分公司起诉称,《鬼吹灯》系列作品具有极高知名度,为知名商品;《鬼吹灯》与该知名商品具有极强的指向性和联系,为特有名称。而《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未经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益人的许可,在《牧野诡事》作品前冠之以“鬼吹灯”标识,侵害了玄霆公司徐州分公司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益,涉案影视剧制片者在影视剧的名称中使用“鬼吹灯”标识等,侵害了玄霆公司徐州分公司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益。最终,该案件以天下霸唱等方面败诉告终,并被列入了江苏2019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版权授权审慎为之
如今,版权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授权及转让版权的行为也需进行审慎考量。数字文创产业智库研究员李杰表示,“鬼吹灯”是盗墓题材中的代表性IP之一,也是掀起该题材热潮的主要作品,拥有较大的受众群,通过多元化的开发,则能持续挖掘出IP的内容价值,这一切均是从内容版权出发才逐渐形成的商业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照另一位盗墓题材大佬南派三叔的版权运作后,更能显现出谨慎考量授权及转让版权的重要性。
作为《盗墓笔记》系列小说的原著作者,南派三叔在IP商业运作上掌握了更多主动权,不仅将多种版权握在自己手中,还与其合伙人叶方仓、叶在飞、陈戴阁共同创立南派泛娱,运营《盗墓笔记》《老九门》《藏海花》《沙海》《怒江之战》等IP,并从图书、电视、电影、漫画、动漫、游戏、话剧等多个角度对IP进行深度开发。先不论相关衍生开发后的市场口碑如何,不得不承认在资本运作上已形成相对完整的布局。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创作者的行列中,但除了创作高质量的内容外,对于版权的保护和运作也要拥有一定意识,这不仅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也是在为创作出的作品进行更为完善的打算,从而保证其能够释放出应有的价值。”李杰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