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
日前,中国证监会明确提出,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防范少数人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强监管态度表露无遗。之所以强调严防少数人违规“造富”,根源还是规范发展直接融资市场的需求使然。受益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截至7月19日,今年以来A股市场共有270家企业登陆A股,同比增长101.25%,合计首发募资金额2238.26亿元,同比增长50.04%。
在亮丽的融资“成绩单”背后,多数企业上市后股价涨幅惊人,以股权投资方式入股的诸多投资者收益颇丰。其中,少数“影子股东”突击入股的行为“若隐若现”,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低价入股、套取巨额溢价的机会。万得资讯统计显示,目前已有139家IPO申报企业主动撤单,其中不乏信息披露存在“瑕疵”“影子股东”突击入股甚至涉嫌“带病闯关”的企业。
作为连接企业和投资者的重要枢纽,资本市场乐见投资者用买卖股票的方式加强财富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也欢迎企业利用直接融资手段获得宝贵的“金融活水”。但所有投资端、融资端的目的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架构下。科创板企业的属性不能“注水”,中介机构的责任不能“打折”,上市公司的业绩不容掺假,监管部门不能对突击入股和“带病闯关”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投资者的“血汗钱”也不该流入少数“影子股东”的私囊。
无论是站在投资者保护视角,还是站在居民财富管理视角,抑或是从发展直接融资、推动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高度审视,对于少数“影子股东”突击入股、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的行为,各方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将“蛀虫”赶出市场。
一方面,在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退市制度常态化的同时,证券监管部门应持续“查漏补缺”,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证券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力争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全面推进注册制积极创造条件。特别要加强必要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以强化信披责任落实,督促证券交易所继续完善保荐业务现场督导。
另一方面,在现有的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指引和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监管指引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强化科创板姓“科”属性,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对涉嫌欺诈发行、用“影子股东”违规突击入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劝退有信息披露“瑕疵”的企业。
自有股权融资伊始,资本市场的“造富”故事每天都在上演。面对这样的故事,各方应学习合法合规获取财富的方法和长期投资者的韧性,而不是妄图投机取巧、一夜暴富。毕竟,股权投资最大的初心是赚“长钱”、赚“慢钱”、赚“老实钱”。(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周 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