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重汽医院有限公司“违规配备、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被罚
中国网财经7月20日讯 昨日,信用中国(山东)发布一则关于济南重汽医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济卫放罚【2021】0013号)。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济南重汽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违法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九条(三)、第二十五条。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二),济南重汽医院有限公司被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并处以罚款0.3万元。
此外,天眼查显示,2021年05月26日,济南重汽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规定,被济南市卫生计生部门警告。
资料显示,济南重汽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3日,是央企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公司,经理范围包括综合医院、营利性医疗机构等。注册资本33800万元,刘绪明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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