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基调不变 年内信托业罚金已超4500万元
2021年信托业严监管基调延续。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已经有11家信托公司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其中包括兴业信托、大业信托、浙商金汇信托、渤海信托、四川信托等,合计罚款金额超过4500万元。
日前,因原副总裁构成受贿罪,反映出公司内控措施问题,中海信托被上海银保监局处以50万元的罚款。3月份,中海信托曾因两项业务统计错误,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罚款70.2万元。
据用益信托网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年,共计有11家信托公司受罚,处罚金额总计超1800万元。这意味着,2021年前五个月,被监管处罚的信托公司数量已经与2020年全年持平,同时,年内信托公司吃到的“罚单”总金额已经接近2019年、2020年两年罚金总和。
今年信托行业最大的一张罚单出自四川信托。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以及违规开展业务等13项违法违规事由,四川信托被罚3490万元。另外,近日兴业信托因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违规等问题被连续开出罚单,罚款总额近400万元。
事实上,资管新规出台以来,2020年是信托行业监管政策落地颇为密集的一年。2020年3月1日,《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加强信托公司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从进入到退出全流程行为规范;5月,《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确立了资金信托的私募性质定位及资金投向限制等要求;11月,修订后的《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在严守市场准入风险关口的前提下,匹配行业转型发展需要,激发市场活力。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反映了监管部门保持严监管态势不动摇的决心,也彰显出监管层补齐信托业监管制度短板、防范行业金融风险的决心。而要全面筑牢风险“防火墙”,市场主体的作用不可或缺。在严监管态势下,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需要在政策的指导下继续加强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继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要继续压降信托通道及融资类业务,加大业务转型力度,拓展本源业务向纵深发展。
“处罚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监管趋严可以起到较好的警示效果,虽然在短期内给部分信托公司带来阵痛,但从长期而言,有利于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北京某信托资深人士认为,虽然2021年信托罚单有所增加,但整体行业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