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8% 两年平均增长6.8%
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9.8%(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比2019年同期增长14.1%,两年平均增长6.8%。从环比看,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52%。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3%。
分三大门类看,4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制造业增长10.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0.3%。
分经济类型看,4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6%;股份制企业增长10.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4%;私营企业增长11.2%。
分行业看,4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7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3.4%,纺织业增长2.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8.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2.6%,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0.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4%,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4.9%,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2%,汽车制造业增长7.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7.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22.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0.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8%。
分产品看,4月份,612种产品中有445种产品同比增长。钢材12128万吨,同比增长12.5%;水泥23928万吨,增长6.3%;十种有色金属548万吨,增长11.6%;乙烯221万吨,增长19.0%;汽车227.3万辆,增长6.8%,其中,新能源汽车22.9万辆,增长175.9%;发电量6230亿千瓦时,增长11.0%;原油加工量5790万吨,增长7.5%。
4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8.3%,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158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8.5%。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4月份环比数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