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行业:全国碳排放市场建设迈出第一步
事件概述:
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分析与判断:
《办法》正式印发,十四五我国碳交易市场有望走向成熟
《办法》此前于2020年10月底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文件正式下发,并配套印发了配额分配方案和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意味着自2021年2月1日起,全国碳交易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2225家发电企业率先被纳入全国市场(包括纯凝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自备电厂参照执行,不具备发电能力的纯供热设施不在范围之内)。早在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就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按照规划,2019-2020年,1700多家电力企业将被纳入碳交易市场,该方案进展大幅落后于计划,其中最重要的2项原因为:1)2018年4月,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职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至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主管部门的变更交接导致相应工作进展趋缓;2)火电行业2018-2019年处于盈利性较差的时期,启动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的话,首当其冲的火电将面临较大的节能减排压力,企业成本增加,推进面临较大的阻力。现在生态环境部作为气候变化的主管部门,于十四五首年正式启动纳入所有电力企业的全国碳交易市场,是在向市场传递出一个信号,即生态环境部将以电力行业为突破口,持续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十四五我国碳交易市场有望走向成熟。
碳排放配额前期以免费分配为主,国家将视时机引
入有偿分配
《办法》规定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我国碳交易市场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免费发放配额可以有效避免在碳市场建立初期对经济发展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是排放企业在市场设立初期接受程度最高的配额发放方式。首次纳入的发电行业,在《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中还特地规定,在配额清缴相关工作中设定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其值为重点排放单位经核查排放量的20%,即当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缺口量占其经核查排放量比例超过20%时,其配额清缴义务最高为其获得的免费配额量加20%的经核查排放量,为配额缺口较大的重点排放单位降低履约负担,可见政策初期对于减排负担较重企业的呵护。但长远看,免费发放配额有悖于污染者付费的环境法基本原则,容易导致碳价失灵,高排放主体担责较轻而起不到较好约束作用,配额价值不能通过市场交易彰显,导致碳市场交易规模小、市场活跃程度不足。从欧盟市场和国内7大试点运行的经验来看,配额拍卖因其市场效率必然成为未来趋势,免费发放+拍卖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是未来碳市场发展方向,拍卖份额可随着市场完善程度逐步提高。免费或者低价的碳配额政策,无法强劲的助力清洁低碳技术投资。
抵消机制允许使用一定比例的CCER,新能源企业未来有望持续获益
抵消机制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使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其它减排指标抵消碳排放量,可有效降低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本,并促进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农村户用沼气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生态环境效益突出的项目发展。《办法》规定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的抵消比例不超过其经核查碳排放量的5%,比例虽小但符合碳交易市场刚起步时的定位。但未来随着碳市场的发展,通过增大抵消比例扩大减排量市场,“几乎净零排放”的可再生能源将成为CCER的主要提供方,额外获取减排量收益,从而更加有力的支持能源电力的低碳转型。
投资建议:
“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承诺,既为中国的绿色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要实现这两个目标,中国有必要采取新的行动,而“十四五”的新开局显得尤为关键。21年初《办法》的发行,向全国及世界宣告了中国走低碳发展道路的决心。全国碳排放市场建设的全面启动,将帮助中国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应对减排挑战,该体系将首先以电力部门为突破口,然后再推广到所有产业部门。配额未来将以免费+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抵消比例未来也将逐步提升。“几乎净零排放”的可再生能源将成为CCER的主要提供方,额外获取减排量收益,从而更好地激励社会资本方投资新能源领域,实现中国能源结构的低碳转型。若未来碳配额价格能够较好地体现经济价值,则新能源运营企业将获得丰厚的额外碳配额交易收入,实现价值重估,受益标的包括【太阳能】、【银星能源】、【节能风电】、【晶科科技】、【嘉泽新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