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一”阻碍平台经营健康发展的“黑手”
梦饷集团法务总监刘娜在12月28日由人民信产举办的“推动平台经济领域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就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的合理性发表如下观点:
第一是自愿原则,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的关系是平等的,双方的合同缔约、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均以自愿、信用为原则。
第二是公平,平台对于商家的规则,平台对于商家的管控,平台所能给到商家的一些约束都应该是建立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
第三是平等,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所占的这个地位,即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双方之间互惠互利的角度应该基于平等的关系。
第四是诚信,平台做大后,利用其强大的影响力,可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权进行过度约束和限制。某些大平台单方面抹杀与商家之间的权利义务,打破了平等的竞争秩序,违背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
综上所述,她认为,“二选一”行为表面上看是大平台的恶性竞争,其实受害者是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商家。大平台过分要求商家“效忠”,实质上是压制商家的渠道选择,漠视商家多渠道、多平台发展的意愿,减少商家的销售业绩,阻碍商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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