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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乱象、个人信息泄露 依法治网迫在眉睫

2020-12-09 10:15:00

 

来源:第一财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下称“纲要”)。这份总计由7个部分组成的纲要专门拿出一个部分对依法治理网络空间进行规划。这一方面反映出国家层面对网络建设的重视,也反映了网络治理的紧迫性,更反映了网民的诉求。

纲要中强调:(要)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

纲要直接提到了网络直播问题,很有针对性。相关数据表明,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达5.62亿,占网民整体的59.8%。这其中,电商直播作为新业态的典型代表,用户规模达3.09亿,占网民整体的32.9%,成为上半年增长最快的个人互联网应用。

这么大的一个“新兴模式”,难免会出现乱象。最为常见的乱象便是售假、刷单、虚假宣传等,这些乱象在最近频繁曝出。比如“燕窝事件”,直播中的高级营养品实际只是糖水。这一事件涉及销售金额1500多万元,退赔金额近6200万元。虽然直播方后来出面道歉,承诺退一赔三,但这一事件对网络直播造成的负面影响仍不可小觑。

“燕窝事件”只是网络直播中存在乱象的冰山一角。上月,中消协发布了《“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监测发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直播带货业态火爆,为促进消费添了一把不小的火;售卖假货、虚假宣传、数据造假等乱象,则在消耗着消费者的信任。

上述纲要提出要制定完善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就是以更完善的法治手段规范乱象,促进其健康发展。

如果说一些夸大其词的网络直播让受众只是买到了假货的话,在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的被盗取和滥用带来的损失更大。

相关调查表明,有28.5%的被调查者表示曾经常遭遇个人信息泄露,32.7%的被调查者表示有时遭遇个人信息泄露,24.0%的被调查者表示很少遭遇个人信息泄露,而仅有 14.8%的被调查者表示从未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同时, 12.9%的被调查者表示曾经常遭遇网络诈骗,27.1%的被调查者表示有时遭遇网络诈骗,35.5%的被调查者很少遭遇网络诈骗,而仅有 24.5%的被调查者从未遭遇过网络诈骗。鉴于我国网民的基数很大,12.9%这个比例中即使1%的人被诈骗成功,其带来的社会影响也十分巨大。近来,关于防范网络诈骗的各种宣传、提示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有多么严重。

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加强立法,强化执法。上述纲要对今后五年在治理网络空间立法方面划了重点: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强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要督促网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

总之,一切新事物出现之初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混乱,治理混乱的根本手段就是法治。要通过法治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规范网络直播和加大对个人信息侵权方面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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