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积极引导和支持旅行社创新产品和服务
25日,文旅部印发《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各地要根据市场新变化新需求,积极引导和支持旅行社创新产品和服务。
《通知》要求,坚持常态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动态调整,慎终如始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总结跨省游恢复以来疫情防控工作经验,结合秋冬季疫情防控,强化关键环节管理,督导旅行社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完善企业经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应对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要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指出,加强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明确各方权责,满足安全条件。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通知》明确,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检核的游客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
《通知》提出,优化产品供给。各地要根据市场新变化新需求,积极引导和支持旅行社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通信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云直播、云旅游、新媒体营销,及时推出品质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和服务,推动行业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通知》倡导文明旅游。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督促和引导旅行社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理念嵌入旅游产品设计和服务中,避免团餐浪费。提醒游客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公筷制等卫生习惯,推广“无接触”服务等健康旅游新方式。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倡导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提醒游客规范处理垃圾,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