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实施方案出台
事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近日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点评:
方案与年初4号文基本一致,“稳”“进”并行
2020年1月,三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4号文),明确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装机规模。此次三部委印发的《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作的实施方案》与4号文基本保持一致,围绕“补贴资金申报”、“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两项主要任务,一方面坚持“稳”,今年补贴资金安排仍沿用现有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另一方面坚持“进”,持续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政策,明确市场预期,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提质增效。
2020年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安排15亿,明确申报条件与纳入补贴规则
《方案》明确2020年新增生物质补贴资金安排15亿,申报补贴须符合四个条件:①纳入国家、省级专项规划;②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当年新增项目;③配套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④提交信用承诺书。申报项目将按照其全部机组并网时间先后次序排序,并网时间早者优先,根据规则测算对入选项目补贴额度进行测算并累加,直至入选项目所需补贴总额达到15亿额度为止,未能纳入则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
增量项目补贴由中央地方分担,2021年1月1日起新项目采取竞争性配置
在现有中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方案》明确,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更好的支持和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同时,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分地区差异化地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具体分担办法将在2021年建设方案中明确。按照4号文提出的“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在年度补贴资金总额确定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市场化配置机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政策平稳过渡,《方案》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
鼓励拓展生物质能利用渠道,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方案》鼓励加快生物质能非电领域应用,提升项目经济性和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从严控制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坚持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同时,《方案》提出要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明确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我们认为行业商业模式正在发生变化,从电费收入为主向供热、垃圾处理费打通居民付费方向发展。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生物质发电行业面临重要变革,2020年1月1日前开工的项目将沿用现有补贴政策,2020年1月1日后开工的项目将采用竞争性配置方式补贴,体现了政策意图引导行业良性发展,有效控制新增规模,同时盈利或管理较差的存量项目出清,行业竞争格局能进一步优化,建议关注【长青集团】【光大绿色环保】;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将有利于垃圾焚烧行业降低对于补贴的依赖,商业模式发生变化,建议关注运营能力优异的【瀚蓝环境】【中国光大国际】【三峰环境】【伟明环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