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企业合同违约纠纷已进入高发期
当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新冠肺炎疫情也对整个风电产业链造成较大冲击,叠加国内“抢装”现状,在多重因素影响下,风电企业合同违约纠纷已进入高发期。
日前,清远和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清远和风新能源”)以延迟交付等原因为由,将风电整机企业运达风电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运达风电作为A股上市企业,此事一时引发投资者关注。一位不具名的资深律师告诉记者,近几个月来,风电企业合同违约事件屡屡发生,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风电制造企业应对可能面临的违约风险保持警惕。
风机交付违约频发
记者查阅运达风电公告了解到,该公司于2018年8月与清远和风新能源签订了风机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合同,清远和风新能源方面认为运达风电存在延迟交付、拒收承兑汇票以及因风资源评估结果差异导致微观选址错误等违约行为,要求运达风电赔付各项金额总计约为3.3亿元。此事也引发了投资者质疑,要求运达风电对是否存在抛弃低价订单以及财报是否有所隐瞒的情况做出说明。
“自疫情以来,接触到的风电企业违约案例数量不在少数,合同违约涉及金额规模从几百万元到几亿元不等。”上述不具名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当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新冠肺炎疫情也对整个风电产业链造成较大冲击,叠加国内抢装现状,在多重因素影响下,风电企业合同违约纠纷已进入高发期。”
受到今年上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风电制造企业工期延迟的现象已屡见报端。据记者了解,国内主要风电整机商基本在今年3月前就已开始复工复产,但全球供应链中多个核心零部件供应仍处于紧张局面。多位专家曾预测称,国内风电行业供应问题的“至暗时刻”目前仍未到来,因供应链紧张引发的交付违约问题可能在今年下半年至明年愈发凸显。
此前,远景能源高级副总裁田庆军在一次行业会议中提出,国内各大风机厂商都在未来1-2年安排了较高的产量计划,如果大量的风电项目前期投入后最终无法如期并网,对整机厂家来说,将意味着面临着巨大的违约风险,还可能伴随巨额罚金,当前行业里已出现了这一苗头。
延迟交付权责如何界定?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告诉记者,目前风电制造企业存在的延迟交付问题原因较为复杂,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只是因素之一。“一方面,今年上半年的疫情对国内制造企业的生产能力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因抢装潮引发的大量接单,使得风电制造企业目前的接单数量已经远远超过生产能力,即使没有疫情,风机交付违约的现象也难以避免。”
“据我们了解,近期由于风机价格不断上涨,已有部分风机企业宁愿赔付违约金,选择不交付低价签订的风机订单,转向选择出价更高的买方。”彭澎说。
记者查阅近期数据了解到,2019年初至今,风机招投标价格一路攀升,从3000元/千瓦左右大涨至4300元/千瓦的水平,涨幅一度超过40%。
在此情况下,遭遇交付延迟而错过计划并网期限的风电项目,其损失当如何界定?
“由于今年存在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特殊情况,包括最高法院以及各地法院,都纷纷出台了解释和规定,基本上认定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对于可能烂尾的风电项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疫情发生在合同履约期间,相关企业能够证明是疫情导致风电制造企业无法履约,则能够免责。” 上述不具名资深律师表示,“然而,如果是因为一方存在延迟履约或其他情况,导致赶上今年疫情,进一步扩大了损失,则应根据合同条款承担一定的责任。”
应对法律风险保持警惕
上述不具名资深律师表示:“从目前风电行业存在的合同违约纠纷来看,已涉及到工程交付、设备质量、买卖合同等多个领域。尽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企业也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对方已无法履约,同时相关方需要采取减损的措施,不能任凭不可抗力引发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另外,一位法律专业人士也提醒称,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理应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并在条款中做出约定,同时,企业也应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如有必要应提前告知对方可能存在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自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内风电整机制造商也积极采取了多种措施,与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共同推进工期,然而,整机的交付压力仍未减轻。
对此,彭澎表示,在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下,部分项目按时完成并网已十分困难。对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并网的风电项目,今年“两会”期间,已有多位人大代表呼吁出台延期并网的政策,但目前相关政府部门尚未对此作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