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2020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中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更加科学有效做好2020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2020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下称“要点”)。
要点提出,确保在2020年全面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依法依规加快处置钢铁行业“僵尸企业”,退出落后产能,建立健全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的长效机制。开展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专项抽查,重点检查钢铁产能置换、项目备案、项目建设等方面,以及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开展情况。
要点同时提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维护钢材市场平稳运行。鼓励企业实施战略性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集中度提升。鼓励钢铁企业围绕钢材产品目标市场定位和下游企业需求,形成稳定共赢的合作关系。维护铁矿石市场平稳运行,发现铁矿石供应商有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时,要依法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积极研究促进国内铁矿山发展的相关政策,增加国内铁矿石有效供给。
要点还提出,加快推进行业绿色发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不断提高超低排放比例,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引导电炉炼钢工艺发展,鼓励企业建立大型的废钢铁回收加工配送中心,提高废钢铁资源供给质量。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钢铁行业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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