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和销售业务重合 共同药业如何维持其业务的独立性?
尽管共同药业声明客户与其供应商高度重合有其合理性,但其招股书披露的信息仍引起多方质疑。4月30日,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据招股书显示,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药集团”)、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溢多利”,300381.SZ)、湖北丹澳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湖北丹澳”)、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华津制药”)和浙江仙居君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居君业”)既是公司IPO期间的前五大客户,又是前五大供应商。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共同药业还出现了要向同一对象既采购又销售同样产品的现象。
采购和销售业务重合,共同药业如何维持其业务的独立性?向同一对象采销同一产品是否具有合理性?针对这一疑问,记者致电致函共同药业,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此外,尽管共同药业业绩在报告期内稳定上升,然而,其应收账款与短期借款数额却大幅增加,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 年末增加73.62%。
采销“同一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共同药业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甾体药物原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甾体药物生产所需的起始物料和中间体。
甾体药物主要包括皮质激素、性激素和孕激素以及其他类,它们是在研究哺乳动物内分泌系统时发现的内源性物质,在维持生命、调解性功能、机体发育、免疫调解、皮肤疾病治疗及生育控制方面具有明确的作用。
记者注意到,共同药业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高度重合。在共同药业2017年~2019年的前五大客户榜单中,天药集团两次居为首位,溢多利、仙居君业、华津制药、湖北丹澳也均为“常客”。与之相较的是同时期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溢多利、仙居君业、华津制药以及湖北丹澳也均榜上有名。
对于这一商业模式,共同药业表示,主要是三大原因导致,其一,主要与发行人所处的甾体药物行业产业链较长,专业化分工有关,具有行业普遍性;其二,利用自身渠道资源进行部分非自产产品的销售业务所导;其三,集团型客户或供应商的各交易主体实际处于产业链不同环节,但因同一控制下合并披露口径所导致。
对此,对比共同药业所提到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赛托生物,尽管赛托生物在2019年报中隐去了客户以及供应商的名称,但在其情况说明中提及仙琚制药为其第二大供应商,同时也为其第一大客户。除此以外,并未发现其他供应商与客户重合以及采销同一产品的事宜。
此外,记者梳理发现,共同药业存在向同一对象既采购又销售同一产品的现象。例如,2017年,共同药业向天药集团销售雄烯二酮、9-羟基-雄烯二酮等产品,销售额为9021.79万元,占营收的27.04%,然而,2018年,共同药业又向其采购产品植物甾醇、9-羟基-雄烯二酮,采购金额为2319.67万元,占营收的6.41%。
据招股书披露,9-羟基-雄烯二酮属于共同药业的非自产的产品,而这在业内看来,通过转手倒卖非自产产品,有着赚差价的意味。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由自产产品与上述非自产产品构成,其中,非自产产品2017年~2019年的收入占比呈现上升趋势。
彼此数据“打架”
值得注意的是,共同药业在对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合理性分析中,着重提到了溢多利。
资料显示,溢多利成立于1991年,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目前主要在生物医药和生物农牧领域从事生物酶制剂、甾体激素原料药、功能性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并向客户提供整体生物技术解决方案。
据共同药业招股书披露,溢多利为湖南新合新、湖南龙腾、湖南成大和河南利华的最终控制方,溢多利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在产业链不同产品的供需上存在互相需求。由此,溢多利2017年、2019年分别为共同药业的第二、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3055.66万元、6657.65万元,同时也是共同药业2019年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7562.83万元。
与之相较的是,2017年,溢多利向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共同生物”)采购额为4769.07万元,由此,共同生物成为溢多利的第三大供应商。据天眼查显示,共同生物成立于2011年,为共同药业的全资子公司。
此外,据溢多利2019年年报的前五大供应商明细情况来看,“供应商三”的采购金额为7913.97万元,“供应商四”的采购金额为6190.45万元。共同药业所披露的采购金额7562.83万元处于两者之间,数据并未完全一致。
上述供应商是否所指共同药业,为何数据出现偏差?对此疑惑,共同药业证券部方面向记者表示,将于5月14日回应,溢多利也表示已将采访需求转达给相关负责人。
应收账款激增
事实上,应收账款往往作为公司营收变动的先行指标。
据共同药业招股书披露,2017年~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3369.22 万元、43730.17 万元和46480.19 万元。具体来看,共同药业 84%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自产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中,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起始物料雄烯二酮和双降醇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19 年度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后,中间体的收入比重有所上升。公司非自产产品销售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17α-羟基黄体酮、11α,17α-羟基黄体酮、9-羟基-雄烯二酮等产品销售收入增加。
尽管在报告期内共同药业营收发展较为平缓,但应收账款于2019年迅速激增。
招股书披露,2017年~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284.75万元、10538.65万元、18296.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0.82%、24.10%、39.36%。
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客户相比之前出现了一些新面孔。以2019年为例,除了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分别为浙江东晖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河北达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定市隆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对此,共同药业方面解释,2018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少,同期营业收入增长31.05%,应收账款余额增速慢于营业收入增速;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 年末增加73.62%。一方面公司销售规模有所扩大,部分2019 年前长期合作的客户加大了向公司采购的力度;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开拓新客户,该部分客户的销售增加且尚在信用期内,故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
从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来看,2017~2019年,账龄主要为1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3.61%、98.09%和88.16%。坏账准备分别为481.71万元、516.87万元、806.55万元。与此同时,共同药业的短期借款大幅增长。2017年~2019年,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5595万元、7258 万元和10595万元,主要由保证借款及抵押借款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