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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消费税改革还在酝酿中 各个企业注意程度也不尽相同

2019-10-18 23:31:00

 

来源:华夏时报

日前,国务院对外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并将作为地方收入。

该方案提出,“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具体而言,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未来进一步推广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

虽然消费税改革目前并未涉及到酒类,但还是引发市场关注。

据了解,此前国内白酒行业征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1994年税制改革将酒类的产品税分解为消费税和增值税,由白酒企业按出厂价进行课税,意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2001年,国家对酒类消费税再次进行调整,改为现在执行的“从价税+从量税”的模式,此后税率虽有调整,但依然由生产企业代缴。

在销售端,白酒行业普遍采用的运营模式是酒厂+经销商的模式,层级相对复杂,白酒企业以出厂价向经销商提供产品,经销商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向外销售产品赚取差价。但如果征收后移到消费端将会产生什么影响引起热议。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酒类消费税目前在生产环节征收,白酒税率为20%,而黄酒(240/吨)、啤酒(220元/吨,或者250元/吨)适用从量计征的办法,其他酒10%,酒精5%。

由于生产端价格较低,经过流通环节后的批发货零售环节会存在加价行为,外界担忧白酒消费税负担会相应增加。而黄酒、啤酒由于从量计征,消费税负担则不因定价而改变。

中金公司近日研报指出,该方案对白酒的后续潜在影响较大,对啤酒和其他酒类影响较小。据其估算,目前白酒流通行业各个环节合计的加价率在50%-80%,如果增加12%的消费税,按照中国酒业协会公布的2018年白酒行业出厂口径销售额5364亿元计算,白酒行业的消费税将增加322亿元-515亿元,经销商批发环节预计将承担流通环节此项新增税负的20%-30%。

由于目前尚未出台对酒类消费税的具体征收细则,但也引起了一些酒企的注意。在上市公司金徽酒董秘石少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酒类消费税改革,企业和经销商肯定是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但是具体征收环节在零售端还是生产端则会产生很大的差别影响。

“如果是零售端,由于有些白酒在生产当地销售不多,却在其他省份销售更多,这也意味着贵州和四川等白酒生产大省和部分白酒消费大省之间的利益冲突。”石少军指出。

财政部税政司一级巡视员徐国乔在10月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及:该方案有利于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也有利于促进地方改善消费环境。下一步,财政部将兼顾消费税改革和立法,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目前酒类消费税改革还在酝酿中,各个企业注意程度也不尽相同。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外资啤酒巨头嘉士伯和四川知名白酒企业郎酒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还没有讨论过这个事情。

“这个改革还尚早,对川酒集团的影响还未知。对高流通企业的影响可能会更快、更大。”刚刚整合完四川近200多家白酒厂家的川酒集团相关负责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不过,很对证券公司则已经开始提前研报。其中,渤海证券认为,对于消费税的影响,短期尚不构成实质性的利空,但从长期来看不排除对于次高端白酒类的负面影响。

长城证券也表示,本次消费税改革对白酒行业影响有限。白酒行业经过多年论证,在出厂环节增收效率最高,零售渠道复杂,操作执行难度较大。且白酒多在西部欠发达省份,在零售环节征收,可能将税收在不同省份间发生转移,因此预计白酒短期较难实施在零售环节征税。

“目前消费税主要对中小型企业有一些影响,增加了他们的运营成本,因为这些中小型酒企主要通过价格竞争和渠道竞争来完成销售工作。”白酒分析师蔡学飞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是对于名酒来说影响很小,因为他们已经完成了价格升级,而且他们对终端有很强的话语权和补贴政策,可以抵消这部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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