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生猪产业的转型升级 实现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国新办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下称《意见》)。
“针对今年以来我国生猪产能明显下滑,猪肉供应相对偏紧的问题,《意见》从促进生产、加快恢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要求,相关部门都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地,将对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促进增养补栏和保障猪肉市场的供给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于康震表示,等这些政策见效以后,平复猪肉价格便是必然结果。
从长远发展来看,保障好老百姓的“菜篮子”和养殖场户的“钱袋子”,关键是加快推动生猪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于康震表示,在这方面,《意见》明确了发展思路和目标,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针对性举措。一是明确提出了自给率目标。《意见》提出,猪肉自给率的目标保持在95%左右,这是从全国而言。解决中国老百姓吃肉的问题,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基本自给的方针。
二是建立了约束与激励机制。《意见》明确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实行省负总责,要求主产省份要细化猪肉稳产增产的目标,主销省份要保持一定的自给率的目标,这是对地方提出的要求。鼓励生猪主销省份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对于生猪调出大县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发挥生猪调出大县的支撑保障作用。这是《意见》在机制上的一个亮点。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生猪生产发展长期受到贷款难、用地难和粪污治理难多种因素的制约,《意见》明确要求,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保障养殖用地需求,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等等。《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项目支持,比如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非畜牧大县纳入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范围,提高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额等等。这些政策项目抓住了生猪转型升级的关键薄弱环节,必将进一步助推生猪生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