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流程岂是儿戏?中金公司两保代擅改科创板招股书遭通报批评
真是“令人窒息”的操作。
5月21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这两名保荐代表人受中金公司指派,在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担任具体负责人。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2019年4月28日,在向上交所报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回复》)及同步报送的更新版招股说明书中,万久清、莫鹏作为保荐工作具体负责人,擅自多处修改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
两保代被通报批评
据上交所介绍,上述修改未按要求采用楷体加粗格式标明并向其报告,也未按照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报送公司内核部门审核把关。违规行为发生后,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能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记者查阅交控科技审核问询回复函发现,2017年,按照公开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正线线路信号系统总包项目统计,当年共招标线路实际为29条,但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被误统计为30条。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核心技术贡献收入包括了信号系统总承包业务中的核心技术贡献收入、维保业务收入和零星销售业务收入,经慎重考虑,发行人明确了核心技术贡献收入范围仅为信号系统总承包业务中的核心技术贡献收入,因此核心技术贡献收入金额和占比发生一定变化。此外,涉及到修改的还包括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前五名客户中未将同一控制下的客户进行合并计算,经复核,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收入、占比等有所修正;分包商采购模式金额统计口径有误;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同一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范围有误等。
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指出,按照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意见,对其予以通报批评。该纪律处分决定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质量评价和诚信档案。
中金:要引以为戒
有资深保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类似的情况在以往也确有发生,但在目前监管机构一再强调压严压实中介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荐代表人,在工作方式上也应有所调整。“科创板强调的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上交所的审核问询和回复全程网上留痕,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一轮或多轮问询,帮助投资者理解公司,所以审核问询是重中之重,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普通投资者都会重点看。”
上交所方面也表示,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同时也说明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在保荐代表人业务管理、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就此,上交所已对中金公司另行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督促其在科创板相关发行上市申请项目中,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监督管理。
针对上交所提出的问题,中金公司则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对于)监管部门对于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的纪律处分和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员工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将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的管控和培训,提升保荐代表人执业水平、确保保荐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