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旅游发展环境 全国开始进入春季旅游市场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倡导安全文明出游,丰富假日产品供给,优化旅游公共服务,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日。
随着气候温度的持续上升,全国开始进入了春季旅游市场,也是一年一度备受期待的旅游需求集中大量释放的时期。根据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季节性假日旅游指南跟踪显示,民众旅游的整体出游意愿正持续上涨,这一点在去年同期已经得到印证。据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城乡居民出游意愿调查》,2018年第二季度我国居民整体出游意愿为84.8%,同比上年同期增长3.7%。综合各方面数据,我国每年清明、“五一”、端午等3个春季假期期间的全国接待国内游客均超3亿人次。
旅游产业一直是高关联产业,也一直被视为拉动消费、投资、进出口“三驾马车”的重要引擎。而确保旅游经济持续增长,发挥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之目的,势必需要营造更加规范的旅游市场环境,从而促进我国旅游市场向高质量增长转变。这其中,旅游市场主管部门和各个方面的市场主体堪称重任在肩。
其中,长期备受诟病的如强迫消费等与全域旅游要求相悖的现象一直是规范旅游市场的重头戏,而要剔除这一毒瘤,势必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配合旅游市场主体实现多渠道营收增长等措施。《通知》强调,要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不诚信经营服务等行为,依法整治“黑导”“黑社”“黑车”“黑店”等市场乱象。
而在鼓励创新发展方面,《通知》要求,加大文创产品、非遗向旅游商品的转化力度,加大民间文化艺术、地方特色乡土文化向特色旅游产品的转化力度,不断优化旅游产品供给体系。
不难发现,《通知》一系列要求均尽可能地对接近年来旅游市场曾或多或少出现的各种乱象,目的就是要确保旅客度过欢乐祥和假期之余,实现旅游市场规范发展,旅游经济高质量增长。唯有此,才能集各方之力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发展,也是不断做大旅游产业蛋糕的必然之举。
当然,想要借助旅游产业的蛋糕不断做大,继而带动更大规模和范围的产业发展与增长,必须仰仗规范、有序且可持续的产业发展环境,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也正是《通知》下发的初衷。应该说,我国旅游市场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增长势头,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增多。但客观而言,一系列旅游市场的顽疾正侵蚀着旅游产业发展所取得的部分成果。
这不仅需要通过多次的集中整治加以约束,更需要从深层次加以剔除,比如,响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号召,尽快形成适应于广大人民群众旅游消费需求的国内旅游市场环境,正成为当务之急。
对于正处于快速上升通道的国内旅游市场而言,要实现科学、有序地发展,一方面需要对既有旅游产业政策、旅游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规范;另一方面必须确保旅游行业“守”法,强化法治力度,这其中不仅需要相关旅游产业主管部门的综合治理、监管,更需要旅游从业者的主动守法以及社会公众等舆论监督力量的积极参与。
唯如此,才能逐渐建立起适用于我国国情的、良好的旅游法治环境,促使旅游市场走上规范有序且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同时更好地适应方兴未艾的旅游产业,顺应时代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