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11省纳入重点保护 陶瓷生产需留意
随着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进入攻坚期,环保重点区域已在此前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基础上,将长江经济带以及汾渭平原等纳入。
日前工信部下发的《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重化工业比重明显下降,产业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合理,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重点区域具体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重点流域具体范围: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
联系到此前不久生态环保部将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保部做的这项决定,大半个中国的陶瓷产区要紧张了),显然,汾渭平原及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内的陶瓷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环保治理压力。
重点区域:京津冀、关中地区
陶企限产、停产、搬迁……
《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落实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指导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产业合理转移。重点区域要求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各地针对建材在内的高排放行业,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
实际上,京津冀、关中区域已经陆续发布了相关政策: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采暖季限产时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其中,陶瓷行业除使用以天然气、电为燃料的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唐山市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将市核心区所有陶瓷企业全部搬迁至产业聚集区内,迁建的陶瓷企业必须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确保达标排放,不能完成的将停产治理。据了解,核心区内陶瓷生产企业原则上全部搬迁,核心区以外的企业,将依据近三年的销售收入、上缴税金、品牌影响力等综合指标,确定就地改造提升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力争今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
陕西发布冬季错峰生产方案,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其中,关中地区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行业全部实施停产。
其中,西安印发行动方案,2018年6月1日起,全市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行业企业限制50%产能,2018年,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的陶瓷企业全部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完成20%,2019年完成60%。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陶瓷(不含天然气为燃料)行业全部实施停产。
重点流域:长江经济带11省市
加大陶瓷行业治理力度倒逼升级
《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目录。此外,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实现对重点高耗能行业全覆盖。在建材等行业,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长江经济带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这些地区都不同程度加强了治理力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安徽省要求陶瓷行业工业窑炉要完成50%清洁能源替代,力争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
湖北省2018年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组建7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和随州市,多家陶瓷厂被查出问题,有陶企被要求停产整改。
江西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强化燃煤、工业、城市、农业、交通等大气污染治理,到2020年全省细微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达到38微克/立方米以下,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8%以上。
四川省环保厅表示将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对平板玻璃、砖瓦、陶瓷行业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此同时,夹江陶瓷产业不断倒逼升级,近4年,夹江县技改、新建高端陶瓷生产线32条,总投资40多亿元,淘汰落后、老旧生产线43条;去年以来,全面停用煤气发生炉271座,使用天然气的陶企增至81家,新建生产线劳动生产率提高40%,综合生产成本降低20%,综合能耗下降8%。
日前重庆市经信委发布《重点用能企业能效赶超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指出到2020年,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节能机制全面建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全市300家重点用能企业通过3年时间累计实现节能量100万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10%,并发布了重点用能企业三年节能量目标,其中涵括了多家陶瓷卫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