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环保税应征税44.6亿元 同比排污费实现平稳增长
2018年开始实施的环境保护税(下称“环保税”)是我国首部绿色税种。这个希望通过税收杠杆倒逼企业加大减排力度,从而保护环境的税种实施税种,是否初步实现了政策初衷?
近日在中国政府网高端访谈上,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介绍,截至4月18日首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24.46万户纳税人顺利完成环保税纳税申报,剔除一些法定不需申报情形,基本实现了应申报尽申报,共计申报应纳税额66.6亿元,扣除申报减免税额22亿元后,实际应征税额44.6亿元,因税款入库还未结束,这个数字并非最终的入库结果。总体看,与去年一季度排污费相比实现了平稳增长。
孙群表示,从环保税首季的相关数据和典型企业的一些案例来看,环保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初步发挥,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效益已经初露端倪。
环保税设计上按照排放量来征税,因此排放越多,征税越多。而且不少地方在中央确定的最低税额上均有不同程度上浮,比如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北京,采用了最低税额标准的10倍上限来确定本地区的适用税额。
随着税法的实施,宣传的深入,特别是环保监管趋严,纳税人的环保意识也在增强,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也在加大。
孙群介绍,从纳税人的申报数据来看,全国主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均呈现下降的趋势,特别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的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下降比较多。这有税收的引导作用,更多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加强环境保护治理的结果。
他举例,河北一家企业2017年投入1000万元改造废气处理设备。今年一季度其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44.6%、26.4%和26.8%。由于排放量下降幅度较大,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30%以上,享受了税收优惠,今年一季度缴纳的环保税约28万元,较环保投入治理改造前少缴了大概50万,一年节省200多万,五年左右就可以收回环保投资治理成本,这对于提升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有很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环保税一边通过多排放多征收来倒逼企业减排,同时又采用差别化的税收优惠来鼓励企业减排,以实现政策初衷。
孙群表示,环保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治理的投入,比如某地级市的统计数据显示他们今年企业的环保治理投入新增了大概6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以上。
另外,由于污水企业向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进行集中排放不需要再缴纳环保税,这促进污染物集中处理,提高污水处理、污染治理的效率。比如北京首个季度有60多户企业已经由向环境直排污水改为向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
继河北之后,去年12月北京、天津、山西、内蒙、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个省市实施了水资源税扩大试点改革。
孙群介绍,从一季度申报征收的一些数据情况看,水资源税改革总体情况运行平稳,费税制度实现了平稳转换,社会反响也比较好。今年一季度新扩大的9个试点省市共有5.1万户左右的水资源税纳税人按期顺利地完成了纳税申报,申报税款大概有39亿元,较改革前每个月月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了21.6%左右。
他总结,水资源税试点呈现了“三增三平”的特点,与制度设计初衷相符。
“三增”主要是增加了抽取地下水的税负、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税负、还有高耗水、特种行业取用水税负。“三平”是指居民生活用水负担基本持平,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基本持平,以及工商企业正常生产用水负担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