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中国农民人均收入增速连续8年高于城镇居民
20日,中国社科院就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研讨会暨《农村绿皮书(2017~2018)》举行发布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表示,自2009年以来,我国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从2009年3.33,下降到2017年2.71。
李培林介绍说,近年,农业农村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转型发展初见成效。近年来,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自2010年以来,人均粮食产量连续八年超过国际公认的400公斤安全线,农业由增产导向型向提质导向型的转变也初见成效,农业部数据显示,2017年农药和化肥施用量负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察抽查合格率为97.8%,农业科技水平也在不断提高,2017年我国农业科技贡献超过56%,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90万家。
第二,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自2009年以来,我国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从2009年3.33,下降到2017年2.71,同时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也取得了巨大成效,农村贫困人口持续快速减少。2013-2017年,全国农村人口减少6853万人,每年减少1371万人,贫困发生率减少了7.1个百分点。我国整体的贫富差距这两年基尼系数的下降,也主要得益于城乡差距的减少,因为城乡差距在整个贫富当中占大概将近40%。
第三,农村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全面小康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超过了9亿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根据农发所中国农村发展报告的测算,我国农村发展指数从2011年0.399提高到2015年的0.623,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实现程度也在显著提高,农村发展水平的稳步提高,为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李培林指出,也应该看到,在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的背景下,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仍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最大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不平衡和不充分,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值得高度的关注和重视。
李培林表示,第一个问题是在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推进过程中,如何将小农户纳入到现代农业发展体系。
2017年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约占承包地的三分之一,经营耕地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超过了350万户。与此同时,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但是根据最新公布的第三次前面农业普查公报,2016年年底,全国有20743万农业经营户,其中有398万规模经营农业户,这意味着小规模的经营仍然是当前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的最基本的形式,小农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现代化经营体系建设的有机衔接。一方面要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开展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深度合作,建立两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另一方面,要将“必须带动一定数量的小农户发展作为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的获得条件。也就是说虽然整个承包地三分之一都已经实现了规模经营,但三分之二仍然是户均土地不足0.5公顷的小农户,所以单靠农业经营是没有办法实现致富的。
第二个问题是在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如何促进乡村的有效治理。
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只占17.9%,2017年底,常驻人口城市化率达到了58.52%,其中户籍人口城市化率达到了42.35%,可以说城镇化是推动现代化的一个主要动力,但是城镇化既带来了城乡关系变化,也带来了农村人口结构、社会结构变化以及农村的空心化,但实际上由于大量农村年轻人口的外出,农村的老龄化程度实际上要高于全国人口的平均老龄化程度。在此背景下,因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这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初步创新。其中因特别重视人才振兴,要充分发挥社会之类人才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的中的作用,也要培养懂得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队伍,投身于乡村治理中。如何优化农村基层干部的队伍结构也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