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行业投资报告:大气治理考核目标进一步提高
PM2.5浓度要求同比下降15%以上
《方案》要求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其中北京、天津、石家庄等要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大气治理考核目标进一步提高。
行动方案更为详细具体
此次行动方案相比年初的方案更为详细具体,由此前的7部分19条扩充11部分32条,并对2+26个城市各自分别在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期限及工程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划分,落实各自责任。其中除包括加快推进“散乱污”整治、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工业错峰生产、移动污染源管控等外,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涉及环境监测及烟气治理。
利好于环境监测及烟气治理板块
《方案》在第一条重点就提出要加快区县监测网络建设,2017年10月底前,“2+26”城市所有327个区县全部建成包含S02等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推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面排查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电力等行业均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同时要实时监控锅炉污染物排放状况,2017年11月1日起,不达标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烟气治理相关内容主要是推动锅炉升级改造,北京市完成2500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其他城市燃煤锅炉在改燃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低氮改造;对“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配备除尘设施;并全面开展重点行业VOSs综合治理,在2017年10月底前,各地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此次《方案》考核目标更为严格,主要任务更为详细具体,并将具体任务落实在各个城市,加强执行效果,预计将对环境监测及烟气治理市场带来有利推动,建议关注先河环保(300137)、聚光科技(300203)、清新环境(002573)及龙净环保(60038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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