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力攻坚
近日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哈尔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拳出击强力攻坚,截至12日,全市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084台,已完成淘汰1957台,占比93.9%。
据介绍,截至目前,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已完成和正在改气、改电施工的共有519台,与此同时,我省近日还出台了“煤改电”电价政策支持清洁供暖,与以往相比,该政策延长了谷时段时间由原来的7个小时变为10个小时,降低了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谷时段电价至每千瓦时0.2898元和0.3263元,有利于“煤改电”用户节省电费支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也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68元降至3.40元。
下一步,哈市将把淘汰燃煤小锅炉、黄标车等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秸秆禁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最大限度提升供暖季空气质量。
强化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深入一线检查监督剩余的燃煤小锅炉必须关停、物理隔断或拆除,年底要确保“清零”;对还没有物理隔断或拆除的起炉后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超标准排放的还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的罚款或按日计罚,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问责或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供暖季期间错峰起炉工作和错峰生产工作。合理安排10月20日前大型集中供热企业错峰起炉时间;加大对水泥行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错峰生产监管力度,监督企业在供暖期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