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试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 鼓励创新落地
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已发出通知,决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首批次新材料是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的受益方。此举旨在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加速创新落地。
新材料是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和基础,其性能、技术、工艺等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新材料进入市场初期,需要经过长期的应用考核与大量的资金投入,下游用户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风险,客观上导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
建立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旨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
保监会针对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指导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承保新材料质量风险、责任风险。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户企业更换或退货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