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兑现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下称《计划》)明确,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将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之所以国家有必要从政策层面对特殊教育群体予以倾斜,与特殊教育群体的占比有绝对关系。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053所,在校生44.22万,其中,视力残疾学生3.67万,听力残疾学生8.94万,智力残疾学生23.21万,其他残疾学生8.40万。应该说,特殊教育群体是我国教育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的目标必须将其包括在内,否则,就难言真正兑现了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的承诺。
笔者认为,对于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教育政策体系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公平性。对于我国而言,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已然到了必须对特殊教育加以重视的阶段。而确保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对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而言,只能算是迈出了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公平发展的关键一步,毕竟,对于特殊教育而言,培养特殊教育群体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才是最终目的。
显然,《计划》也对此有所考虑,比如,在《计划》部署的三大重点任务中,首先即明确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出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其次,要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
第三,要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不难发现,对于促进特殊教育全面健康发展而言,《计划》算是尽可能地进行了全盘考量,无论是从构建完整的特殊教育体系,还是从政策和经费保障加以倾斜,抑或是从特殊教育群体自身的健康成长角度容忍与医教结合,都体现了决策部门管理理念的进步。
我们有理由抱以期待,特殊教育事业能够按照既定政策思路下稳步前行,继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均衡、公平地不断进步。毕竟,教育事业作为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指标之一,自身也肩负着促进社会进步和文明递延的使命。促使特殊教育和整体教育事业齐头并进,不仅事关几十万特殊教育群体,更事关全体国人共同迈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含金量,因此,对于特殊教育加以关注,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兑现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是全社会共同的期待与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