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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乘飞机合规充电宝自燃 需全体乘客下机检查

2017-08-03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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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思思)日前,南航CZ6163航班(北京—杭州)在滑行过程中,一名旅客随身携带行李中的充电宝发生冒烟。业内人士表示,飞机上无论出现任何危及航空安全的事件,特别是携带的行李物品出现危及航空安全的情况。飞机上的乘客都需要全部下飞机,清理客舱,经过技术人员安全员等再次检查后,才可以继续使用航空器。

 旅客乘飞机 合规充电宝自燃

昨日首都机场发布公告称,2017年7月31日19时许,南航CZ6163航班(北京—杭州)在滑行过程中,一名旅客随身携带行李中的充电宝发生冒烟。后经安检部门现场核查,该航班旅客经过安全检查,其携带的充电宝电池额定容量为5000mAhx2,输出电压为5V,计算额定能量为50WH,标识清楚,符合民航运输标准。CZ6163后正常推出,过程未影响首都机场正常运营。

据了解,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时,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则属于严禁携带的范畴。

就是说充电宝电容量在20000mAh(含)以下则无需申报航空公司,可随身携带;20000至32000mAh(含)经过航空公司批准后可随身携带;大于32000mAh则不能携带。没有相关标识的不能带上飞机。

专家 发生自燃 需全体乘客下机检查

“无论是从充电宝标识的检查还是对于容量的限定,目前对于充电宝的安检更多的是减少充电宝自燃的可能性,但无法做到完全杜绝。”民航专家张起淮表示,无论充电宝容量多大都有可能出现自燃,而且一旦充电宝质量较差,即使标识合规,仍有可能出现自燃的情况。

张起淮表示,所以目前通过人工安检是完全不够的,还需增加安检辨识的方法,且需要加强旅客的安全教育,携带质量过关的充电宝乘坐飞机。

此外,张起淮表示,飞机上无论出现任何危及航空安全的事件,特别是携带的行李物品出现危及航空安全的情况。飞机上的乘客都需要全部下飞机,清理客舱,经过技术人员安全员等再次检查后,才可以继续使用航空器。

追访 机组人员:遇客舱着火有完善处置程序

此外,记者从机组人员处了解到,即使客舱内出现失火的情况,机组人员也会有一套完善的处置程序。

据东方航空西北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客舱内失火会根据灰烬类、可燃性液体、电器类分为三种类别。与之对应的会有不同的灭火器。乘务员会根据火灾类别使用相应的灭火器,并同时开启呼吸保护装置。

如火场周围有通风口,立即关闭通风口,并迅速进行分工协助灭火和控制及照顾旅客,如有必要,将火场周围的旅客调离,但严禁旅客大面积纵向移动,造成飞机失去平衡,同时如果客舱内烟雾较多,告知旅客应低下头俯下身用袖口捂住口鼻。如情况允许应递上装满水的冰桶,并告知旅客把衣物手帕等弄湿,遮在口鼻处,防止吸入有毒的烟尘,造成窒息的情况。

灭火后,机组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飞机备降、返回等,乘务组也会安排一名责任乘务员对灭火处进行监控,并安排乘务员安抚旅客情绪,为降落做好准备,直到飞机安全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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