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中国

大市中国 > 国际 >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全面完成 电改标志性成果发布

2017-08-02 08:44:00

 

来源:

国家发改委于7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输配电价改革及市场化程度测算的有关情况。截止目前,本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发改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经陆续公布实施。

一、输配电价的确定是关键

此次电力体制改革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为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为主要辅助配套和架构,在此体系架构之下的多个配套文件为支撑,基本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输配电价改革最早启动,也是配套文件发布最为密集的方向之一。国家发改委自2015年起连发5个文件,除西藏外所有省级电网均已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而作为“中间”的输配电环节,因其自然垄断的特性与公共事业的属性,其价格的决定权归属于国家,市场主体按照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用,盈利模式由“购销模式”转向公用事业特有的“成本加成”模式。输配电价改革是“管住中间”的核心措施,也是“放开两头”的必要条件,该项改革的成败决定了发、用电双方以及售电环节能否真正实现包括但不限于月度、日内甚至实时的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来说就是决定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成败。

二、电网价格改革将继续推进

省级电网改革完成后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展。根据报道,一是跨省和跨区输配电价的确定。在进一步理清区域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水平。二是研究制定增量配电网的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放开增量配电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核定新增配电网的配电价格。三是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四是做好监管周期周转问题,对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后评估,做好不同监管周期的衔接工作。输配电价的全面,将为电力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投资建议

输配电价核定对于推进电改意义重大,建议关注运行效益好,发电效率高,资源优势明显,具备价格优势,受益供给侧改革的龙头发电企业:华能国际、国电电力、大唐发电等;同时关注配售电侧改革推进较为突出,改革红利释放的上市地方电网公司:三峡水利、涪陵电力。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