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行业投资报告:林权流转加速 有利于盘活林业资产
事件
7 月 20 日,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林业建设,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释放农村发展新动能,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 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新型林业经营体系,集体林业生产组织化水平、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大力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着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林业龙头企业。 未来将会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鼓励地方扩大对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财政扶持范围和扶持资金规模。
点评
林权流转加速,有利于盘活林业资产。《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 明确提出加快林权制度改革, 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分别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我们认为, 承包、出租、拍卖、入股等常见的林权流转形式将被广泛运用, 随着《 指导意见》的出台,我国林权改革有望加速,对于盘活僵化的林业产权机制,改善林地经营体系将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林地资源价值继续凸显。 林地作为一种资产, 在使用权可以顺畅流转的情况下,其价值会被放大。产权的自由流通为交易带来了可能性,林地资源的拥有者可以通过产权交易来获取资金或者其他资产,而对林业资产存在需求的市场主体则可以通过交易获得林地进行再生产。随着更多优质林业资源走向市场,机制灵活的新型林业主体会脱颖而出。
国有林业上市公司有望率先受益。 林权改革赋予林业资产更多的金融属性, 拥有林权的公司等于拥有一种潜在的融资方式,因此拥有林业资产的上市公司将率先受益。《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未来将打造林业龙头企业,我们认为,国有林业企业有望利用其资源禀赋、行业地位等先发优势,获得更多的政府支持,进一步确立其行业龙头地位。此外,国有林业企业也有望受益于国企改革,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获得更多的制度红利。建议关注岳阳林纸,吉林森工。
相关报告:2017-2021年中国林业产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上中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