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类区域严格管控无人机飞行
重庆市公安局近日就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发布通告。通告明确表示,无人机的任何飞行行为都必须经过批准后实施,机场净空保护区等5大类区域严禁飞行。
重庆市公安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在重庆地区的无人机飞行需向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空管制处、民航重庆空中交通管理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此外,无人机拥有者应前往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备案。
通告列出无人机五大禁飞区域,分别是:民用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20公里范围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区域;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防控目标区;车站、码头、港口、商圈、街道、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展览馆、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
此前,受无人机活动干扰,重庆机场多个架次航班备降外场。重庆市公安局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的无人机操作者,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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