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中国

大市中国 > 国际 >

我乐家居IPO过会广告费与销售收入配比是否正常仍存疑

2017-05-03 14:12:00

 

来源:

证监会昨日晚间披露的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6次发审委会议的审核情况,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乐家居”)IPO获通过。

此前我乐家居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于深交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亿股。所募资金将用于橱柜及衣柜扩产项目、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系统项目、研发中心及职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和工业4.0物料自动化流转技改项目,以上项目计划使用募资金额7.49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我乐家居主要提供定制家具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2016年公司实现营收5.20亿元、5.79亿元、6.76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是0.37亿元、0.56亿元、0.69亿元。

我乐家居IPO过会的同时,证监会发审委还对其提出了三大疑问。发审委表示,我乐家居代表需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广告投入的具体情况,发行人与经销商的广告费分担机制,给予经销商广告补贴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报告期内广告费与销售收入配比是否正常;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相比是否正常;给予经销商的广告补贴业务是否属于视同销售,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我乐家居此前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公司广告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为45.78%,2015和2016年广告费均占当年收入的20%以上。

我乐家居应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部分经销商客户通过非客户本人/非绑定账户向发行人支付款项的相关情况,包括汇款人的资金来源、代经销商还款的原因、经销商后续的款项归还情况,发行人和其主要股东及关联人与汇款人是否存在与前述货款回收相关的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另外,证监会发审委还表示,保荐代表人说需明对于经销商最终销售采取的主要核查程序、核查方法、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招股书显示,我乐家居本次IPO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