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深入推进农村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
药品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农村。特别是乡镇及以下的药店、诊所,由于经营规模小、设施设备简陋,呈现出多、小、散、乱的特点。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药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福建省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9个县(市、区)及农村基层一线调研,找出症结,牵住“牛鼻子”,着力在风险防控、监管整治、模式创新和行业自律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农村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全市药品安全形势趋稳趋好。
风险防控消灭安全隐患
为解决药品监管问题,宁德市局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的2016年度“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之后,继续抓好结果运用,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我们先后排查出药品冷链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16个共性问题与风险,并建立了全市安全风险档案、风险会商制度和排雷除险计划表与路线图,倒排时间,强化整治。”陈启文说。
为确保“排雷除险”工作落实到位,2016年以来,宁德市局进一步完善了督查、督办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先后开展了近10次较大规模的工作督查,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农村一线,查找出109家药品相关单位存在的174条次问题,并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倒逼地方政府负总责,将“党政同责”落到实处。同时,宁德市局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业务骨干,深入屏南县、古田县、福安市、寿宁县,各县(市)突出一个监管重点,开展交叉执法检查。
“这些工作的开展,不仅督促了基层局落实好药品监管责任,也进一步促进了市、县、乡和县(市、区)食药监管部门间的互动配合,提升了农村药品监管成效,努力将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陈启文表示。
监管整治抓好“自选动作”
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宁德市局在认真抓好福建省局有关药品专项整治“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针对闽东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自选动作”。
2016年以来,宁德市重点开展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非法用于水产养殖等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销售情况及氯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利福平、呋喃唑酮等较常用于水产养殖的抗菌药物进行重点监控,开展靶向检查,共查出可疑数据400余条,涉及单位50余家,查出违法销售处方药案件15起,罚没款58.3万元。
另外,宁德市局还先后开展了成人用品类产品、非法购销“回收”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医院周边等为重点区域,药品零售企业及个体诊所为重点单位,以超低价药品,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的药品,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类及老年人常用药品,以及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为重点品种,强化专项整治,共立案31起,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经营假药案28起,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陈启文介绍,“除此之外,我们还针对农村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药房药库设施设备、卫生条件、药品储存与规定要求差距较大等情况,责令其整改,要求其加大改造投入,确保使用药品质量安全。”
模式创新监管差别施策
宁德市由于山海兼备,地域差别较大,客观上存在食品药品监管不平衡的问题。为确保工作切合实际、有的放矢,宁德市局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创新监管模式,采取差别化监管,整合力量,集中破题。
据陈启文介绍,在沿海和人口较多的蕉城区、福安市等地,鉴于其监管面广、网点多、医药经济较活跃、监管情况复杂等情况,宁德市局推行了“扫雷式”监管,深入推进“大稽查、大监管”,打破监管科(股)室、不同业务范畴以及基层机关的界限,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资源、集中车辆,采取围剿式、运动式等方法,整合力量逐一乡镇突破;在周宁县、寿宁县等山区县,鉴于其监管网点分散、专业监管人员少,采取专业化监管模式,县级局集中专业监管人员成立药械监管办挂靠检查大队,统一展开整治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据统计,2016年,宁德市共查办涉药案件323起,同比增长162.6%;案值86.27万元,同比增长698.68%;罚没款126.27万元,同比增长348.1%;入库总额124.45万元,同比增长331.37%。
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
在深入推进农村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过程中,宁德市局还十分注重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着力加大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力度,并利用下乡检查、督查等机会进行宣传教育,力求行政相对人严守底线,加强自律。
2016年以来,宁德市局积极引导市药学会、医院分会等行业协会发挥作用,重点采取“五个一”(举办一次培训、制作一册指南、编制一本汇编、下沉一次基层、发挥一个平台)措施,通过专题培训、分类学习、现场观摩等,先后11次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全方位的药事法规、药品安全知识、诚实守信经营、警示教育等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3·15”消费者维权活动和“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并与多家媒体合作,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置显示屏定期播放药品科普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等,潜移默化地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药品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
“宁德市农村药品质量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监管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调整监管思路,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完善监管体系,让农村百姓用药安全更有保障。”陈启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