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将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2017年3月2日10时整,刚刚上任银监会主席的郭树清,与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曹宇以及主席助理杨家才一同亮相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银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情况。在发布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表示,针对e租宝、昆明泛亚等非法集资案例,银监会正在制定《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法制办也在积极推动尽快出台,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防范风险产生。针对P2P网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律师向全景网表示,需要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立体监管。
非法集资案例频频在互金领域发生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透露,“e租宝” 案非法集资金额达到了762亿余元,目前此案的主要嫌犯已经被公诉。而在3月3日,有消息称,合肥市e租宝案件已经宣判,合肥分公司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3000万,判决2年9个月,被告人不上诉。
据不完全统计,除了“e租宝”以外,目前已经有超过13起P2P网贷案件宣布判罚结果,其中6起案件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涉案实际控制人所获的刑罚从3年到无期不等。
为何P2P网贷行业成为非法集资高发领域?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向全景网表示主要有三点原因:
首先、金融监管及制度建设有待完善,P2P网贷行业在2016年开展专项整治之前,长期处于“野蛮发展”阶段,缺乏相应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行业规则进行规范。
其次,发展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足,P2P网贷行业健康发展配套的征信系统、评级机构等等不够完善,一旦平台风控未能有效隔离风险导致经营困难,容易由合规平台衍变成问题平台。
最后,P2P网贷行业市场主体鱼龙混杂,部分平台设立之初就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目的,打着P2P的旗号行集资诈骗之实。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P2P网贷这一新生事物诞生以来,该行业呈现出野蛮生长之势,加上监管措施不到位,导致了相关行业乱象频发,在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同时,也给整个P2P网贷行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冲击。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部主任滕元庆表示,P2P网贷并非洪水猛兽,确实起到了正面作用,只是被居心不良的人利用,“非法集资一直存在,只是借助了P2P网贷的外衣,将其包装的更美好,骗人的技术手法更高,加上采用互联网手段进行传播,链条更为复杂,范围更广,影响更大”,他说道。
监管层将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针对P2P网贷行业这一乱象,3月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首先表示,非法集资问题是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顽症之一,每隔几年,尤其是经济下行期,就容易暴露出来。“近两年非法集资形势很严峻,危害很大。”
他表示,目前,银监会正在制定《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起草,已经征求了各个省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意见,2016年7月份提交了法制办,法制办在做了深入研究后,普遍征求了各个地方政府和各个部委的意见,现在这个《条例》正在修改过程中,法制办也在积极推动尽快出台。“这么做是想要明确非法集资的行为特征,有哪些特征,大家可以识别,就不会上当受骗了,大家也可以举报,政府也可以出来干预。”
他最后表示,《条例》出台以后,将会对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针对该条例,曾光表示,《条例》出台以后,将会对P2P网贷行业产生利好,“净化P2P网贷行业环境,促进P2P网贷机构良币驱逐劣币趋势发展,树立行业健康发展的正面形象”,他说道,“《条例》的出台为处置P2P网贷非法集资提供了一个明确规范的处置程序和方法手段,将以往处于灰色地带的违法违规平台暴露在阳光下”,他继续说道。
宋清辉表示,若《条例》出台,对于P2P网贷行业发展会产生两大利好。一是《条例》的出台,提高了社会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知度,对P2P网贷行业长远发展产生利好;二是P2P网贷行业将成监管重点,监管层的持续重拳出手整治,有利于该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的重建。
律师:应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立体监管
滕元庆对全景网表示,“除了事后处置相关违法犯罪分子,还应当加强事前和事中预防,案件如果发生,其实已经晚了,进行惩处只能是事后补救,投资人还要面临维权的难题”。
如何才能做好事前和事中预防,他提出了他自己的建议。
要做到事前预防,就要对P2P网贷平台上的交易架构、品种、法律模型等均需要进行披露;担保人、出借人、借款人以及诉讼演练流程等均需要在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进行披露。
另外,法律意见书上最好出现诉讼模拟的流程及后果,以便告诉投资人平台是否值得投资;“P2P网贷平台最关键的就是法律模型和代码,建议必须对平台的代码及法律模型进行备案。”
还要对P2P网贷平台实际控制人、股东签署保证书,去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让他们把护照上交,以防跑路。对风控总监、技术总监同样签署保证书,要求其一旦发现公司存在资金池或将投资人资金挪用的情况,应立即向警方报告。如果知情不告,视为共犯。
要做到事中预防,应当每年让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就P2P网贷平台上每个新产品的投入进行评测。凡是法律架构变化后,均需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方能继续准予备案。
此外,可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评级机制,对平台进行评级,合规的给予高评级,违规操作的即低评级,政府部门建立相应的官方网站,将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布,促进“优胜劣汰”。
自律是行业发展永恒主旋律
P2P网贷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外界监管及自我监督,多位人士向全景网表示,除了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之外,行业平台自律永不过时。
宋清辉表示,现阶段P2P网贷行业面临的最大顽疾,在于业内的一些企业治理不够规范,存在严重的合规、合理、合法、合秩序等方面的问题。
P2P未来该怎么做?“我认为P2P企业应该像银行那样来规范自己,在合理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设计金融产品,在制度上严格要求自己”,他说道,“此外,P2P企业还需要有合格的技术设备,例如必须有经得住考验的平台系统,必须挡得住硬件故障、敌得过黑客、撑得过突然停电断电、扛得住服务器过载、防得住资料外泄等”他继续说道。
曾光则表示,协会将配合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
他表示,协会首先配合深圳市金融办搭建P2P网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平台情况进行监测。
其次是协助处理互联网金融风险投诉举报,根据市金融办要求,协会设立投诉举报热线,收集群众线索并及时向市金融办、市经侦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还要不断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组织召开各类专题培训会,提高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最后,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通过讲座、公益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向广大社会群众宣传P2P非法集资危害、典型案例和应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