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在杭州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在杭州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介绍了《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即:国家发展改革委21号令、28号令)的修订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3个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情况,与局内相关司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进行了研讨。会议还对《2017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安排》进行了解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出席会议并对做好全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王晓林充分肯定了2016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他指出,2016年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维护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的可靠供应。
王晓林强调,2017年是能源改革推进年,理顺电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尤为重要。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完善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国家发改委2015年21号令和28号令,尽快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切实弥补制度缺陷。二是尽快理顺体制机制,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实现齐抓共管;在当前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前,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在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履行好电力安全监管职责,发挥好行业监管作用。三是同舟共济,撸起袖子加油干。做到真抓实干、干必干好、干必有矩、干必有方,将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王晓林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7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安排》,着眼“四个确保”,认真做好2017年各项工作,一是确保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二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四是确保重大保电工作万无一失。
会议对近期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抓紧完成已经部署的一系列检查任务;二是做好检查工作总结,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三是要以铁的手腕控制事故,严肃追责;四是要加大风险管控力度,尽快把全年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和管控措施评估与制订出来,严格管控风险;五是要做好各项应急保电工作,确保“两会”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新能源司、信息中心、资质中心、大坝中心、可靠性中心、质监总站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及安全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