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份被要求大规模停建火电?国家能源局公开回应
1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上述函件中国家能源电力司联系人电话,对方表示,该文件为征求意见版,仍在等待各地反馈意见,尚未确定实施。
近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发往部分省(区、市),关于衔接“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在网上流传。
该函件显示,为实现《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的目标,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国家能源局要求各地按照函件内容调整“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的相关内容以及煤电有序发展工作方案,凡纳入《工作方案》的煤电项目,如存在未达开工条件建设、不符合“民生热电”要求等问题,一律推迟至“十四五”及以后建设、投产,并相应减压“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
1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上述函件中国家能源电力司联系人电话,对方表示,该文件为征求意见版,仍在等待各地反馈意见,尚未确定实施。
该函件文尾写道,“请于2017年1月16日前反馈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逾期不返回视为无意见。”记者问及国家能源电力司联系人各地反馈情况,对方回应称因是内部的工作程序,不方便对外透露。
中国证券网1月16日报道称,目前已有十一个省(区、市)收到相关通知,83个项目被要求缓建,装机规模共计10010万千瓦。
函件显示,甘肃省被要求“十三五”期间煤电投产规模控制在476万千瓦以内,共有6个合计736万千瓦的煤电项目需推迟到“十四五”及以后,再结合电力供需形势、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情况,逐步建设、投产;宁夏有5个计536万千瓦自用煤电项目,以及核建(在建)的400万千瓦,合计936万千瓦需推迟到“十四五”及以后;广东省则有9个共计1222万千瓦的煤电项目被要求推迟到“十四五”及以后建设、投产,其中2个项目处于“纳入规划”状态,7个项目处于“核准(在建)”状态;新疆有11个共计894万千瓦的项目被要求推迟建设、投产,另有7个共计1320万千瓦的配套煤电项目,2020年底前的投产规模被要求控制在660万千瓦。新疆“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要控制在1514万千瓦以内。
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曾表示,如果不控制煤电装机规模,未来几年,我国煤电行业将会变成钢铁和煤炭行业。
为加快煤电转型升级,促进清洁有序发展,《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卓创电力分析师张敏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17年要求各省份加码控煤力度,主要是着眼于严峻的环保形势,入冬以来华北华中地区雾霾持续时间长,燃煤对环境的影响充分暴露,控煤与环境治理已经成为一体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