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行业研究报告: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落地
内容摘要
一周要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公布,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
《“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发改委查处605家违法违规煤电企业,共罚3.28亿元
《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发布
重点公司公告
三峡水利(600116):重庆中节能将公司10.2%股份转让给长江电力,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4 元,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5亿元。 天翔环境(300362):证监会受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申请。
环能科技(300425):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3.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亿元,本次发行价格32.03元/股。
上周重要政策点评和本周重点关注
1、环境保护税法出台,“费改税”更加规范,利好环保行业。《环境保护税法》通过人大表决,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设置税目。环保税与环保费的主要不同点在于:1)环保税在“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基础上,增加了减免项“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2)现行排污费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环保“费改税”后,中央不再参与分成。环保费改税后,后续有望严格征收。同时,加大减免力度和地方全额支配更将刺激企业和政府加大环保投入,利好环保行业。
2、“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落地,利好行业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同时,规划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细分领域方面,提出多项具体要求,后续随规划落地实施有望加速环保行业发展。
3、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落地,关注海水淡化领域。规划提出到2020 年,海水利用实现规模化应用,自主海水利用核心技术、材料和关键装备实现产品系列化,产业链条日趋完备,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同时提出到“十三五”末期,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20万吨/日以上;海水直接利用规模达到1400亿吨/年以上,海水循环冷却规模达到200万吨/小时以上;新增苦咸水淡化规模达到100万吨/日以上;海水淡化装备自主创新率达到80%及以上等目标。根据《2015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显示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21个,产水规模101万吨/日,距离规划目标尚存较大发展空间,建议关注。
相关报告:2017-2021年中国海水淡化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上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