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等三部委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加强劳务协作、技能培训,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稳定就业;目标任务是通过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稳定就业与技能就业,带动促进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是脱贫攻坚的重大措施。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分类施策、因地制宜。
《意见》提出,就业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实现技能就业,带动促进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为完成上述目标,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摸清基础信息。各地扶贫部门要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切实担负摸查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的责任。人社部将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实现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接,支持各地人社部门获取在本地的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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