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6—2020年)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快完善航道治理体系,“十三五”时期要在航道管理与养护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航道管理养护现代化体系,总体适应水运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通知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现将《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6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
(2016—2020年)
航道是国家重要的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我国水运资源丰富,航道通航里程居世界首位,加强航道管理与养护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和国家重大战略物资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贯彻实施好《航道法》,切实推进“四个交通”建设,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国家战略和部署,明确今后5年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高航道管理与养护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纲要。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1.法制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十二五”期,各地相继出台了航道管理法规规章,航道法制化逐步加强。《航道法》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航道保护范围划定、通航建筑物建设“五同步”等重要制度为开发利用和保护航道资源、促进航道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航道网络结构持续改善。“十二五”期末,全国内河和内河高等级航道通航里程分别达12.70万公里和1.36万公里,比“十一五”期末增加2759公里和3420公里;沿海航道养护里程达1万余公里,20万吨级以上进港航道达30余条。在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等航道实施了扩能升级等工程,干支直达、江海连通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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