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意见》
2017年春运将于1月13日拉开序幕。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公安部、安监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扎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大力推进信用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
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预计全国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9.78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2%。其中,道路25.2亿人次、铁路3.56亿人次、民航5830万人次、水运4350万人次。
《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和企业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千方百计增加运力。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要增强协调性和互补性,相互配合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重点加强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与火车站、机场的对接。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煤炭、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各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改善出行环境,发挥好志愿者作用,进一步丰富主题服务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对投入春运的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意见》要求,要强化信用记录建设,对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和根据民航法规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记录;铁路要尽快出台旅客失信行为认定办法,对查处的倒票、制贩假票、逃票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的道路、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入行业“黑名单”。探索建立移动端掌上信用平台,鼓励广大乘客实名举报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