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超低排放改造进程已开始向东部地区追赶
随着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迫近,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也在持续推进。要求于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的东部地区,由于改造时限较短,政府部门要求较高,目前整体进度处于领先。而国网河南电力公司日前发布消息称,随着洛阳棉三电厂3号机组停机,截至今年10月底,河南电网累计121台、4819万千瓦在运统调燃煤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山西、河南等地超前的改造进度,标志着中部地区超低排放改造进程已开始向东部地区追赶。
据了解,改造完成后,河南统调机组燃煤机组全年排放量为烟尘0.38万吨、二氧化硫2.68万吨、氮氧化物3.83万吨,较改造前分别减少1.86万吨、4.98万吨和3.83万吨,同比下降83%、65%和50%;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社会排放量由6.90%降至2.41%,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社会排放量由6.28%降至3.14%,减排成效显著。
河南省今年超低排放改造的目标任务较重。根据国家能源局、环保部今年6月28日《关于印发2016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河南省今年需完成3640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这一目标容量仅次于山东省的3748万千瓦,排在全国第二。
超低排放改造目标容量之大,对于发电企业的设备情况、电网企业的调度能力等都提出了考验。而今年以来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以及异常气候的影响,夏季用电高峰更是给原本就较为艰巨的改造任务增添了新的压力。
日前,湖北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通报的函》,并指出部分燃煤发电企业进度滞后,严重影响年度计划的全面完成。除湖北省地方能源集团旗下机组外,五大发电旗下电厂也名列其中。
记者致电一家被指改造进度“严重滞后”的电厂,该厂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今年第三季度偏高的负荷水平,使电厂机组无法按照原计划停机改造。“9月份全厂发了12亿度电,几台机组在用电高峰期基本都在满负荷运转,停不下来。”他表示。
该电厂作为当地重要的电源支撑,在湖北省内改造进度也一直比较超前,此次该电厂在制定改造计划目标时自我加压,却由于负荷等客观因素未能如期完成任务。“因为我们厂开始改造比较早,设备情况也较好,电量比较有保证。”上述负责人称,“今年煤价持续上涨,加上负荷的压力,机组调度的情况确实和我们预想的不一样。”据悉,目前该厂未完成改造任务的机组已按计划停机并开展改造。
此外,记者了解到,湖北省目前尚未制定除超低排放电价补贴及排污费征收以外的支持政策以鼓励电厂进行改造。有专家表示,东部地区机组改造进度较快,除了环保的硬性要求外,相关补贴政策的落实对提高电厂改造积极性的贡献也不能忽视。
以山东、江苏等地为代表,东部地区超低排放相关配套政策出台较为完备。今年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最重的山东,于今年6月份印发了《山东省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绩效审核和奖励办法(试行)》,并公布了减排量测算结果与奖励资金测算方法,即将机组改造后污染物预计排放量,与达到山东省排放标准的理论排放量的差值作为机组改造减排量;并按照奖励标准逐年“退坡”的原则,确定今年奖励标准为5000元/吨。经测算,山东省今年发放的超低排放奖励资金总额将超过2.8亿元。
与按减排量进行奖励的山东不同,山西省今年6月份发布的《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则按照机组容量、项目投资总额和改造完成年份确定。根据机组容量与脱硫系统改造方式的不同确定投资总额标准(4600万元/台至8400万元/台),并依据机组改造完成年份不同,给予投资总额标准10%至30%的奖补资金。同时,2017年底后完成改造的机组将不再给予补贴,以激励电厂提前计划,加速改造。
2015年6月,河南省发改委、环保厅即印发了《关于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的通知》,在按照已有标准为超低排放机组给予1分/度的上网电价补贴的同时,为验收合格的机组增加200小时/年的基础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加上《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一次性100小时基础电量补偿。河南省的电量补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电厂停机改造时的电量损失,对省内电厂的改造进程形成了推动。
东部地区由于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地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整体要求较高。而目前中部地区燃煤电厂仍对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的整体比例较东部地区仍有较大差距。山西、河南超低排放改造进度走在中部地区前列,与其配套政策的支持密切相关。上述专家指出,在煤电市场不断紧缩的情况下,合理制定扶持政策以提高企业改造积极性将愈发重要。
随着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迫近,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也在持续推进。要求于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的东部地区,由于改造时限较短,政府部门要求较高,目前整体进度处于领先。而国网河南电力公司日前发布消息称,随着洛阳棉三电厂3号机组停机,截至今年10月底,河南电网累计121台、4819万千瓦在运统调燃煤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山西、河南等地超前的改造进度,标志着中部地区超低排放改造进程已开始向东部地区追赶。
据了解,改造完成后,河南统调机组燃煤机组全年排放量为烟尘0.38万吨、二氧化硫2.68万吨、氮氧化物3.83万吨,较改造前分别减少1.86万吨、4.98万吨和3.83万吨,同比下降83%、65%和50%;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社会排放量由6.90%降至2.41%,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社会排放量由6.28%降至3.14%,减排成效显著。
河南省今年超低排放改造的目标任务较重。根据国家能源局、环保部今年6月28日《关于印发2016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河南省今年需完成3640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这一目标容量仅次于山东省的3748万千瓦,排在全国第二。
超低排放改造目标容量之大,对于发电企业的设备情况、电网企业的调度能力等都提出了考验。而今年以来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以及异常气候的影响,夏季用电高峰更是给原本就较为艰巨的改造任务增添了新的压力。
日前,湖北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通报的函》,并指出部分燃煤发电企业进度滞后,严重影响年度计划的全面完成。除湖北省地方能源集团旗下机组外,五大发电旗下电厂也名列其中。
记者致电一家被指改造进度“严重滞后”的电厂,该厂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今年第三季度偏高的负荷水平,使电厂机组无法按照原计划停机改造。“9月份全厂发了12亿度电,几台机组在用电高峰期基本都在满负荷运转,停不下来。”他表示。
该电厂作为当地重要的电源支撑,在湖北省内改造进度也一直比较超前,此次该电厂在制定改造计划目标时自我加压,却由于负荷等客观因素未能如期完成任务。“因为我们厂开始改造比较早,设备情况也较好,电量比较有保证。”上述负责人称,“今年煤价持续上涨,加上负荷的压力,机组调度的情况确实和我们预想的不一样。”据悉,目前该厂未完成改造任务的机组已按计划停机并开展改造。
此外,记者了解到,湖北省目前尚未制定除超低排放电价补贴及排污费征收以外的支持政策以鼓励电厂进行改造。有专家表示,东部地区机组改造进度较快,除了环保的硬性要求外,相关补贴政策的落实对提高电厂改造积极性的贡献也不能忽视。
以山东、江苏等地为代表,东部地区超低排放相关配套政策出台较为完备。今年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最重的山东,于今年6月份印发了《山东省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绩效审核和奖励办法(试行)》,并公布了减排量测算结果与奖励资金测算方法,即将机组改造后污染物预计排放量,与达到山东省排放标准的理论排放量的差值作为机组改造减排量;并按照奖励标准逐年“退坡”的原则,确定今年奖励标准为5000元/吨。经测算,山东省今年发放的超低排放奖励资金总额将超过2.8亿元。
与按减排量进行奖励的山东不同,山西省今年6月份发布的《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则按照机组容量、项目投资总额和改造完成年份确定。根据机组容量与脱硫系统改造方式的不同确定投资总额标准(4600万元/台至8400万元/台),并依据机组改造完成年份不同,给予投资总额标准10%至30%的奖补资金。同时,2017年底后完成改造的机组将不再给予补贴,以激励电厂提前计划,加速改造。
2015年6月,河南省发改委、环保厅即印发了《关于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的通知》,在按照已有标准为超低排放机组给予1分/度的上网电价补贴的同时,为验收合格的机组增加200小时/年的基础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加上《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一次性100小时基础电量补偿。河南省的电量补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电厂停机改造时的电量损失,对省内电厂的改造进程形成了推动。
东部地区由于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地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整体要求较高。而目前中部地区燃煤电厂仍对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的整体比例较东部地区仍有较大差距。山西、河南超低排放改造进度走在中部地区前列,与其配套政策的支持密切相关。上述专家指出,在煤电市场不断紧缩的情况下,合理制定扶持政策以提高企业改造积极性将愈发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