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现就计划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7—2020年,组织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分层分类参加国家级培训,带动地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双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支持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创建一批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推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实施原则
中央引领,地方为主。中央突出示范引领,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目标管理,带动地方有效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各省(区、市)根据国家要求,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安排、体系建设、监管评估,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计划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对接需求,重点支持。服务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统筹优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扶贫重点产业等紧缺领域教师培训,倾斜支持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及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协同创新,注重实效。推动地方政府、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职教集团)建立协同机制,深化区域、校企、校际合作,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校企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形成一批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单位和品牌专业,提升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完善竞争择优遴选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建立信息化管理和质量监测系统,强化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考评,切实提高计划的实施质量,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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