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省份前三季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炉:上海超4万贵州增速最快
近日,全国多地2016年前三季度居民收入数据陆续出炉。据中国网财经统计,截至10月25日,全国至少已有22省份公布了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数据。其中,上海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0888元,成为唯一超过4万元的地区;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方面,天津、浙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最小,收入倍差不到2倍。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超4万贵州增速最快
居民可支配收入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一般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和财产性净收入等,是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35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37元,同比名义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98元,同比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
在中国网财经统计到的22个省份中,除天津、湖南、湖北、宁夏、安徽等5省市未公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外,在已公布的17个省市中, 上海和北京位居前两位。其中,上海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888元,成为唯一突破4万元的地区;北京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059元,排名第二。
此外,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福建、山东、内蒙古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仅内蒙古属于中西部地区,显示中西部省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收入增幅来看,贵州、重庆、青海、四川、云南等西部省份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排名靠前,其中,贵州增幅最高,达到9.8%,其次是重庆和青海,增幅同为9.7%。收入增速“西快东慢”的格局依然延续。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天津、浙江最小
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天津、福建、山东7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在已公布数据的22个地区中,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了43185元;北京排第二,为42426元;浙江位列第三,为36093元。
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广东、山东、福建、海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在已公布数据的22个地区中,上海和浙江农民“最富”,其中,上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了21099元,成为唯一超两万的地区;浙江排第二,为18440元;北京位列第三,为17847元。
而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来看,天津、浙江、上海、山东、海南等地区城乡收入倍差较小,其中天津、浙江城乡收入倍差小于2倍,分别为1.94倍和1.96倍,与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82相比,贵州、云南、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广西等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超过了全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