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行业市场投资报告:电改领域政策提速
行业观点
中美两国首脑在G20峰会宣布批准《巴黎协定》,对协议生效意义重大: 《巴黎协定》于2015年12月12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通过,是继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人类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本,旨在通过控制碳排放等措施,形成2020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格局。
根据规定,《巴黎协定》具有“双55”的生效条件,即至少有55个缔约方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同时缔约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55%以上,且签署了《巴黎协定》的国家需要在国内立法程序中对《巴黎协定》做出批准。
今年4月22日,中美同时签署《巴黎协定》,本次中美两国在国内立法程序上批准该协定,将缔约方数量和碳排放占比分别推升至26国和近40%,大幅推进了协定的生效进度。(中美之前签署的缔约方碳排放占比仅1%) 预计年内还将有日本、印度等重要碳排放国批准协定,从而令《巴黎协定》顺利达到“双55”标准,成为全球最广泛、最快速生效的国际气候公约。
投资建议:《巴黎协定》的生效将在中长期对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清洁能源发展起到指引和推动作用,在使用清洁能源的电源、交通运输工具相比传统能源具备显著经济性之前,协定将确保缔约方政府保持对碳减排措施的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关注光伏、风电、新能源车板块主题机会,9月21日联合国大会期间关于《巴黎协定》的特别日程安排或将成为该主题的后续催化剂。
光热:在经过年内多次推迟之后,本周发改委正式批准光热发电标杆电价:
要点:1.标杆电价确定为1.15元/度(含税);2.项目需含4小时以上储热能力;3.电价仅适用纳入国家能源局2016年示范范围的项目;4.项目需在2018年底前全部投运。 最终核定的1.15元/度标杆电价,略低于早前国电投等主要光热示范项目投资商申报项目时所期望的1.25元左右的电价水平,且“4小时以上储能热能力”的标准客观上也将令项目的单位投资有所升高(但储热能力提升将能够提高设备的发电小时数,度电成本未必升高),我们预计目前技术和建设成本水平下,我们认为该标杆电价对应的项目内部收益率将介于8~10%左右。
投资建议:光热发电相比光伏的优势在于出力稳定、可昼夜连续发电,但我国目前的相关产业标准、技术水平、以及产业链配套等相比美国、西班牙等光热发电先行国家仍落后较多,标杆电价出台有望推动部分占领最优质光照资源的示范项目启动建设,但该电价所对应的项目收益率和光热发电的技术风险相比,仍不足以吸引产业在短期内爆发,且电价出台后板块恐面临较长时间的催化剂真空期。
燃料电池:国内产品技术持续进步,公交、物流车有望率先商业化:
本周我们参加了全国燃料电池标委会在武汉举行的“燃料电池技术与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并和大量与会专家进行了交流。(欢迎索取详细会议纪要) 近年来,国内燃料电池相关企业在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领域的研发和制造水平持续进步,性能参数逐步接近国际水平,但可靠性、一致性、耐用性等问题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国家和地方高额财政补贴的激励下,燃料电池公交和物流专用车有望在2017年成为我国率先实现商业化的应用领域。
投资建议:关注大洋电机、富瑞特装等,详见我们燃料电池系列深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