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工业发展改革的前世今生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我国电力工业,从1882年发展至今,已走过134年发展历程。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我国电力工业发展改革的前世与今生。
第一篇:前世篇(1879-1997)
1879-1948 动荡中发展
1879年,上海公共租界点亮第一盏电灯。
1882年,英国商人创办中国第一家公用电业公司——上海电气公司。
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装机总容量185万kW,发电量43亿kWh。仅东北有一条220kV和几条154kV线路,其他地区只有以城市为中心的发电厂及直配线。
1949-1954 燃料工业部
在传承解放前的“中共中央燃料工业处”的基础上,新中国组建了燃料工业部,管理全国的煤炭、石油和电力工业。
1952年12月,燃料工业部管辖范围由原来的华北、华东,扩大为全国,并先后成立华北、华东、中南电业管理局,全国的电力企业统一管理并经营,从而成为“垂直垄断、政企合一”的特大型国营工业行业。
1955-1958 电力工业部
1955年一届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撤销燃料工业部,单独设立了电力工业部。
1958年,电力工业部逐步充实省机电业工作的管理,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领导为主、中央和地方领导相结合的全国电力工业管理体系。
1958-1965 水利电力部
1958年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将电力工业部与水利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
1958-1960年间,水利电力部将电力工业企业的管理权全部下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靠地方,全党办电,全民办电,三年间发现分省电力工业体制种种弊端,严重影响了电力工业的统一性和安全性,出现了严重缺电的局面。
1961年,中央重新将电力工业的管理权上收。
1966-1978 水利电力部革委会
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对水利电力部实行军管,电力工业的管理权下放地方政府,电网管理严重分散,加剧电力紧张。
1975年,撤消了水利电力部的革委会、恢复了水利电力部的建制。
1975年10月,国务院批准《跨省电网管理办法》,中央上收跨省电网管理权。
1968年10月,湖北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第一台机组投产,被周恩来总理誉为“五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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