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青睐银行地产蓝筹股 收益稳定的上市公司成优先考虑标的
“险资的使用从历史经验来看,存在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作用和功能。有助于推动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至于险资与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博弈,则应交于市场机制主导衡量。”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郑鈜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郑鈜表示,险资的使用首先要兼顾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尤其是险资的体量通常相对较大,所以更要很好地把三者统一起来。因此,资本市场就成为了最好的平台,规模相对较大,收益相对稳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就成为了可以优先考虑的标的。
“再加上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和大环境,这样的标的在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上并不太多。银行、地产等被优先选择具有较大的必然性。此外,险资的使用必须经受合法性的检验,必须依据法治原则在法律规范约束之下运行。”郑鈜告诉记者。
广州市君侠投资总经理黄剑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在权益类资产配置的需求比以往更加迫切。由于各种民间理财产品宣传的收益率往往比较高,而货币基金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在预期收益率上存在同质化的特性,保险公司需要在预期收益率上有更多的吸引力,就必须增加权益类资产的配比。
“相关政策的放松给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提供了投资并购大型蓝筹股的资金保障。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投资单一蓝筹股的比例上限由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达到30%比例上限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黄剑飞表示。
黄剑飞称,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和成本低的优势,适合于在大型蓝筹股中找寻投资标的,若举牌成功,投资收益大幅上涨,又往往可以给相关的保险理财产品找到精彩的“故事”来促进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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