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反垄断意见稿 大型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等恶性竞争有望改善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反垄断意见稿 大型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等恶性竞争有望改善
本报记者 郭梦仪 北京报道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指南》限制了部分行政机关的权利,这是亮点之一。《指南》第五章表示,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于平台经济领域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据《指南》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这是继汽车业、原料药领域,又一重点领域将有专门的反垄断指南即将出台。
《指南》指出,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主要是指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其中涵盖了对于市场支配地位、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限定交易、差别待遇(大数据杀熟)、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的认定。
规范平台行为
《指南》指出,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主要是指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其内容涵盖了对于市场支配地位、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限定交易、差别待遇(大数据杀熟)、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的认定。
其中第二十二条中规定了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部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如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其他经营者提供的与平台服务相关的商品,对外地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设定歧视性标准、实行歧视性政策,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的行政许可、备案,或者通过软件、互联网设置屏蔽等手段,阻碍、限制外地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等。
“《指南》对行政机关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如果这个规定成立,对一些城市限制外地人从事某些工作这种事情就不存在了。”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一年前国家对于平台经济的垄断就曾出台了意见。2019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中提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除了强调对平台经济要继续“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之外,更强调了要“聚焦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换言之,加强竞争执法将成为保障平台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