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缘何迅速走红
“相互保”缘何迅速走红
2018年10月16日,支付宝软件中推出的“相互保”服务引起大众的广泛关注,其主打“保费低、门槛低、规则简明”的特点,推出仅3天,参加人数就达到了其最小团体目标330万人,目前已有超过1400万人加入。“相互保”的迅速走红反映出当前国内的健康保险市场仍存在巨大缺口,同时也反映出用户对相互保险的认可和需求。
风险共担
所谓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互保险组织是指,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由全体会员持有并以互助合作方式为会员提供保险服务的组织,包括一般相互保险组织,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等组织形式。相互制保险公司是一种典型的相互保险组织,是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相对应的一种不同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理论上,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相比,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既是保险人也是股东,因此,不存在保险人与投保人间地利益冲突,能够更好的实现以投保人的利益为中心,从而有效避免保险人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欺诈所导致的道德风险;也不用面对来自股东盈利压力,其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可以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此外,相互保险公司的展业费用也比较低,核灾定损准确度较高,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为会员提供更经济的保险服务。
近年来我国居民的健康和保险意识有所提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数报告》中指出,与60、70后群体相比, 80、90后群体虽然商业健康保险配置能力相对不足,但在健康与保障认知方面表现更为突出,商业健康保险的配置意愿相对更强[1]。而这部分人群正是支付宝的主要使用者,“相互保”满足了年轻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互保”采用的事后分摊保费的模式,简洁明了地向用户展示了相互保险的思想,实现风险共担,对公众的保险保障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
“相互保由支付宝联合信美相互共同推出,只有芝麻信用分超过支650分,并符合健康告知的用户才可以加入,其加入、理赔和缴费都是通过支付宝中的相互保小程序来实现。 “相互保”的背后是由相互制保险组织——信美人寿保险社——承保的一款团体重疾保险产品。信美人寿保险社是2017年5月获原保监会批复成立的相互人寿保险组织,主要发起会员包括蚂蚁金服、天弘基金等。
相互保险中蕴含的风险共担的思想是保险的本源。相互保险公司一直是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保险公司产生于18世纪,在国际上,相互保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早期达到发展的巅峰期,此后各国都经历了去相互化的浪潮。目前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的统计数据,相互制保险国际上的发展保持稳定,2016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在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荷兰等保险业发达国家,相互保险市场占有份额都高达35%—50%之间。全球十大保险组织中,相互保险组织占据三席。
应时而起
虽然相互保险在国外的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并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相互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却十分有限。自1979年保险业复业,保险业市场主体显著增加,目前已有超过220家寿险和非寿险公司。但是直到2016年,全国仅有4家相互保险组织,分别为1984年成立的中国船东互保协会,1993年成立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1994年成立的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和2005年成立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1985年,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保险企业发展农村业务,为农民提供保险服务,保险企业应支持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集股设立农村互助保险合作社,其业务范围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在这条规定中,将相互保险主要导向农业保险,于是接下来的数年里,相互保险主要在农村试点和开展。
1987年,由民政部门主持,开展农业相互保险试验,对农作物、牲畜等意外伤亡提供保险服务。但基于政府牵头,最终保险变成了政府救济。同年,山西太原也试办了农业保险合作社,1990年河南省建立农村统筹保险互助会,但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原因,这些组织都最终停办。
1984年1月1日成立的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依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社团管理条例》),在民政部门注册成为社团法人,归交通部门主管,随后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6年2月20日,该协会已经成为拥有140多家会员、约3,800万总吨的国际性保赔协会,主要从事保赔险、船舶险、战争险、租船人责任险和抗辩险等保险业务 。199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为全国性非盈利社会组织,主要从事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业务。1994年7月,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原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归农业部门主管,从事人身伤害、责任等保险业务。这些相互保险组织一直运营良好,但其他行业协会组织并未效仿,而且是受民政部门监督,而不是保险监管部门。
2005年,经国务院同意,原保监会批准,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成立,在黑龙江省和广东省经营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经过多年发展,2017年,公司的保费收入超过32亿元,其中种植险超过26亿元,是最主要的险种。阳光农险通过开发种植户急需的农业保险产品,满足农户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多元化需求。同时通过卫星遥感等技术提高理赔的专业性和效率,不仅发挥了风险保障职能,在助力国家扶贫工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阳光农险目前模式并未在全国得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