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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排查波及P2L模式 狮桥租赁谋ABS

2021-08-07 16:27:33

 

来源:互联网

风险排查波及P2L模式 狮桥租赁谋ABS

李晖

近期商务部下发《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融资租赁行业开展风险排查,引发业界对融租机构嫁接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再度审视。

事实上,自去年8月网贷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来,大多数融资租赁机构借助互联网金融输血的方式难以维继。而此次商务部的风险排查无疑让此类模式发展雪上加霜,曾经兴盛一时的融资租赁嫁接互金平台模式正在衰落。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桥租赁”)试水互金的道路或可成为上述风向改变的一个缩影。公开报道和官方消息显示,狮桥租赁2014年曾注资1亿成立网贷平台“融租E投”,专注融资租赁资产。但目前这一曾经被寄予较大希望的P2L(Person to leasing)模式已被冲击,融租E投一位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出于合规考虑,一直在逐步减少融资租赁类标的,6月起将不再上线此类项目,或将转型车贷及其他合规资产。

狮桥租赁方面对有关风险排查话题的采访进行了婉拒。不过公开信息显示,ABS等方式正在成为其重点发展的融资渠道。

P2L模式遇阻

官方信息显示,狮桥租赁成立于2012年4月,是一家经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2.376亿美元(约15亿元人民币)。2014年,狮桥租赁注资1亿人民币成立网贷平台融租E投,希望打造专业的融资租赁收益权投资平台。平台主要交易模式为P2L(Person to leasing),即个人投资对接融资租赁项目。

企业工商信息系统显示,融租E投经营主体北京智诚慧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目前唯一股东为自然人万西平。而在工商信息和公开信息上,未显示过狮桥租赁的退出。

2014年年底,狮桥租赁董事长万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互联网金融对市场化的融资租赁资产是非常高效、便捷的融资模式。P2L平台上的项目,都是已经发生的真实交易,投资者可以从平台信息上了解租赁资产的详细信息,也可以查询项目合同,资产的真实性有保证。

事实上,这也是融资租赁业内的共识。一位融资租赁从业者告诉记者,自2014年起,融资租赁公司嫁接互联网金融平台渐成风潮。由于融资租赁方有物权和债权双重保障,承租人逾期以通过处置物权变现弥补债权损失,风险较低。而由于业务资金成本与银行相差不多,加之2015年年初银行全面收紧一般性融资租赁公司的通道性银租业务以防控潜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整治前,这的确被行业认为是一条优质的融资路径。

但根据去年8月的网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此外,根据该办法中负面清单的第八项,禁止平台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互联网平台融资显然不契合融资租赁的传统业务模式。”上述从业者表示。

根据融租E投官网显示,目前其成交额超过18亿元。项目期限多为1、3、6和12个月,项目金额对应收益率在6.5%~10.8%之间,借款金额分布在20万~100万元之间,平均借款金额约为30万~50万元。记者发现,该平台上线的标的均来自狮桥租赁物流重卡、乘用车、农机、物流运费等融租项目的租赁收益权转让和应收账款转让。

2014年融租E投CEO刘一杉曾透露:平台资产目前仅与狮桥融资租赁一家合作,但未来计划逐步开放给其他融资租赁公司。而记者查阅该平台投资项目发现,目前其资产大部分都来源于狮桥租赁,几近成为狮桥租赁专属的互联网融资平台。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云峰认为,从《通知》出台意图来看,其排查目的在于防止融资租赁公司直接从事或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确认底层资产即租赁物的真实合法性,防止以融资租赁为名义实际从事金融通道业务甚至变相发放贷款等行为;防止超杠杆经营等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产掌握在金融机构手中,平台很难确保资产信息透明化,融资租赁公司便很容易超杠杆经营,一旦出问题,受损的是公众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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